辽河干流柳河至河口段泥沙淤积严重,影响河道行洪。要抓紧做好河道清淤疏浚的前期论证工作,尽快组织实施,提高河道行洪能力。
(二)河道清障。
辽河河道洲滩围堤较多,现河道洲滩围堤内仍有5万多人居住。应采用退人不退耕或既退人又退耕等方式进行平围,以恢复河道的部分蓄洪和泄洪能力。平围工作要确保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切实解决好移民用地和生活出路等问题。对河道中阻水严重的林木、废弃的桥墩和路基予以清除。有关省、自治区要对平围及清障工作做出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同时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抓紧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严禁对河道洲滩进行新的围垦或其他方式的侵占。
(三)阻水桥梁扩孔改建。
西辽河上的通辽市西大桥、白沙铁路桥,东辽河上的红旗公路桥,浑河上的哈大公路桥,大辽河上的三岔河铁路桥和绕阳河上的沟海铁路桥等6座跨河桥梁阻水严重,需要进行扩孔改建。桥梁扩孔改建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抓紧组织实施。有关桥梁扩孔改建的方案须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七、关于水土流失治理
辽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积6.5万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西辽河及辽河干流右侧的柳河、绕阳河等支流,是我国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之一。近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万平方公里。
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水土保持工作。要以西辽河和柳河流域为重点,以县为单位、小流域为单元,因地制宜,实行工程措施、生物措施与农业措施相结合,治坡与治沟相结合,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要坚持治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的原则,把治理水土流失与发展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结合起来,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建设基本农田,实现人口、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切实加强农村“四荒”资源治理开发的管理,依靠政策调动群众的积极性,防治水土流失。依法公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加强监测和监督,严禁毁林开荒和陡坡开荒,防止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八、关于非工程防洪措施
根据辽河流域现有水文站点不足、监测能力普遍偏低和已有水文测报设施老化落后的实际,近期要按照国家防汛指挥系统建设规划的要求,建设辽河流域防汛指挥系统,加强水文测报基础设施建设,并适当增加水文站点。有关省、自治区应在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指导下做出全面规划,重点对现有测站进行更新改造,通过水文测站建设和防汛指挥系统建设,加快水情、雨情、工情等信息的监测和传输,及时为流域防汛指挥调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