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编制2003年
烟草行业科技开发与推广项目计划的通知
(国烟科[2002]5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合肥设计院,南通醋酸纤维有限责任公司,青州烟草研究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教兴烟”战略,确保“十五”科技发展计划的顺利实施,国家烟草专卖局决定组织编制《2003年烟草行业科技开发与推广项目计划》(以下简称《项目计划》)。请各有关单位抓紧时间按规定要求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指导思想
针对烟草行业面临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有目标、有重点地开展对烟草行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研究、高新技术研究和政策性研究。烟叶方面,以继续提高和稳定烟叶主要化学成分的协调性,改善烟叶香吃味和可用性,生产出适合国内卷烟工业企业和出口需要的优质烟叶为主要目标;卷烟方面,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形成拥有自主核心技术、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大品牌为主要目标,继续开展降焦减害、控焦提质和降低成本、增加效益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为烟草行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提高中国烟草整体竞争实力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技术储备。
二、项目申报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项目申报的指导思想。
2、有创新的学术思想,科学、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
3、有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研究重点突出,能针对烟草行业关键性技术问题及科技自身发展的需求,开展多学科综合研究和学科交叉研究,力戒低水平重复。
4、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一支学术思想活跃、科研业绩优秀、团结协作、结构合理的研究队伍。提倡以国家级、行业级烟草企业技术中心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与行业内外科研院所、大学、科技型企业横向结合,形成“产学研”联合研究体,体现联合、协作和优势集成。
5、国内外具备良好的研究条件、能充分利用现有的研究基础和工作基础开展研究工作的实验室或个人。
6、项目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其学术背景应与项目的研究方向密切相关,每位科研人员原则上只能作为1个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申报项目,最多不能超过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