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填写《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见附件2)。
2、申报材料一式10份,A4纸装订。装订顺序为: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符合材料要求的项目不予受理。
3、为提高科技项目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国家局已启用“国家局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包含网上填报功能。从本年度起,项目申报均采取书面报送和网上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书面材料应与网上材料保持一致。请各申报单位在填报书面文本的同时,积极做好网上填报,否则不予受理。网上填报方法见附件3。
4、国家局不要求项目申报单位提供《查新报告》,必要时。科教司将在项目审查过程中统一组织查新。
四、项目申报程序
1、各省级局(公司)及其辖区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所在省级局(公司)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各省级局(公司)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筛选后,填写《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技开发项目建议计划汇总表》(见附件4),连同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技教育司)。
2、国家局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郑州烟草研究院、青州烟草研究所、国家烟草栽培生理生化基地、中国科技大学可直接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国家局科技教育司。
3、对于烟草系统外单位,须报送所在地省级局(公司)科技主管部门或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签章后方可报送。
五、《项目计划》的编制
1、项目的申报。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形式,即科技项目招标(或邀标)和承担单位申报两种形式。2003年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技项目招标书另文下达。
2、形式审查。国家局科教司在受理截止期后一个月内完成对申报项目的形式审查,并将所有申报项目汇总后提交专家评议。
3、专家评议。国家局科教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按学科分组评议,必要时,请项目申报单位进行质询答辩。科教司根据专家评议意见,编制2003年项目计划(草案)。
4、国家烟草专卖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审议。国家局科教司将2003年项目计划(草案)提交科技委委员审议,并根据科技委委员审议意见,编制2003年项目建议计划。
5、国家局办公会议批准并正式下达。将科教司编制的2003年项目建议计划上报国家局办公会议讨论。国家局办公会议批准后形成《项目计划》并印发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