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管理三峡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监督移民搬迁安置规划的实施;协调并推动三峡工程移民外迁、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生态建设、泥沙研究等方面工作;负责三峡枢纽工程概算中安排的坝区以外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科技攻关工作;管理三峡工程移民科研、移民工程建设及监理、三峡工程淹没区及迁建区文物保护以及移民概算资金中安排的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组织、指导三峡工程移民培训工作。
(四)组织协调三峡工程中重大方案性问题、争议较大的技术问题以及国际招标中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审查初步设计的重大变更;研究提出三峡工程重大装备的技术装备政策,协调三峡工程重大技术装备的技术攻关和自主化(国产化)工作。
(五)研究协调三峡枢纽运行管理体制和三峡工程综合调度方案的有关工作;研究三峡水库管理的有关制度,协调三峡工程建设期三峡水库的管理工作;提出三峡水库水、土(含消落区)、岸线资源管理和移民后期扶持的政策建议。
(六)负责三峡工程(枢纽工程、输变电工程和移民工程)稽察工作;组织三峡工程验收工作;组织协调湖北省、重庆市以及安置外迁移民的省、直辖市纪检监察部门对移民资金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机关及相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七)负责组织三峡工程重大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提出三峡工程对内对外宣传口径,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宣传活动。
(八)组织协调三峡工程与外国政府机构、组织间的合作与交流,管理机关及相关单位外事工作。
(九)承办国务院和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三峡工程稽察办公室)设9个职能司(局):
(一)综合司(信访办公室)。
组织起草三峡工程建设有关法规草案和会议文件;负责政策研究、会议组织、文电管理、秘书事务、保密及档案管理等机关政务工作;提出三峡工程对内对外宣传口径,对外发布三峡工程重要信息,协调三峡工程重大宣传活动;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负责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
(二)资金计划司。
监督三峡工程投资概算的总量控制,组织实施投资控制风险分析;审核需报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审批的预备费项目和投资结余使用项目计划以及年度投资价差;协调、平衡三峡工程投资计划和进度;安排移民年度大类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研究提出三峡工程资金筹集政策、方案并协调落实;负责三峡库区移民资金财务管理和移民统计工作;参与协调三峡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