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2002年 第91号)
按照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要求,为引导和推动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对《
国家鼓励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产品目录(第一批)》(国经贸外经[1999]379号)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予公布。
附件:国家鼓励开展境外加工贸易产品目录
二00二年十二月二日
国家鼓励开展境外加工贸易产品目录
一、机械类
1.拖拉机、柴油机、汽油机、农业机械、园林设备、农副产品加工机械
2.装载机、叉车、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汽车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卷扬机、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震动器、地面水磨石机、钢筋网成型机、高空作业车、高处作业吊篮
3.电度表、水表、光学仪器、照相机、复印机、各类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设备
4.工业泵、热交换器、压力容器、罐车、阀门、法兰盘、干燥设备、石油化工及化工机械、制药机械、采油机(修井机、抽油机、采油气井口装置、采油工具、电动潜水泵、注水泵)、钻机部件、钻井大钳、石油钻头
5.注塑机、塑料注射成型机、塑料基础成型机、塑料中空成型机、塑料真空吸塑机、废塑料回收设备
6.制冷设备与空调、风机、压缩机、中小型空气分离设备、真空设备、减变速机
7.印刷机械与装订机械
8.污水处理设备
9.胶带输送机、破碎机、筛分机、手拉葫芦、电动葫芦、千斤顶
10.仓储物流设备和大型超市设备
11.普通机床、机械压力机、量具、刃具、磨料磨具
12.焊接设备、电焊条
13.轴承、紧固件、链条、钢丝及钢丝绳
14.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
15.船舶、直缝焊管
16.电力、供水、供热系统设备及零部件
二、电力、电器类
1.高压、低压开关设备
2.高低压开关柜和箱式变电站
3.电动机、发电机、发电机组
4.电力电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