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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关于印发《人事部关于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意见》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印发《人事部关于学习贯彻<党政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意见》的通知
 (人发[2002]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
  现将《人事部关于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人事部
                        二00二年八月一日

         人事部关于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
           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意见

  中共中央最近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干部任用条例》的颁布和施行,对于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中央的精神和要求,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推动人事人才工作的新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1、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是各级人事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干部任用条例》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科学总结了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干部工作的实践经验,吸收了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各级人事部门要充分认识《干部任用条例》颁布和实施的重大意义,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江泽民同志“5.31”重要讲话为指导,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和宣传,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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