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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通知(2003)[失效]

  第六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报告中应介绍报告期内投资情况。
  应按照第三十五条所列内容披露。
  第六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报告应分析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期内总资产、长期负债、股东权益、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比上年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如利润构成发生变动,应分析变动原因。
  第六十八条 如果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发生了重大变化,已经、正在或将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公司董事会报告中须明确说明。
  第六十九条 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拒绝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报告应就所涉及事项做出说明。
  第七十条 公司董事会报告中可以披露新年度的经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收入、费用成本计划,及新年度的经营目标,如销售额的提升、市场份额的扩大、成本升降、研发计划等,为达到上述经营目标拟采取的策略和行动。
  公司可以编制新年度的盈利预测,凡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新一年度盈利预测的,该盈利预测必须经过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审核并发表意见。
  第七十一条 公司应披露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七节 监事会报告

  第七十二条 公司应披露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包括召开会议的次数,各次会议的议题等。监事会应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如果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本条可免于披露。)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监事会应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及所涉及事项作出评价,明确说明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果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条可免于披露。)
  (三)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是否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实际投资项目如有变更,变更程序是否合法。(如果监事会认为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以及实际投资项目有变更时,变更程序合法,本条可免于披露。)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是否合理,有无发现内幕交易,有无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如果监事会认为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未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本条可免于披露。)
  (五)关联交易是否公平,有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如果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本条可免于披露。)
  (六)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有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拒绝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或者公司报告期利润实现数较利润预测数低10%以上或较利润预测数高20%以上的,监事会应就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说明明确表示意见。

第八节 重要事项

  第七十三条 公司应按照第二十九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二)(三)条、第四十八条所列内容披露。

第九节 财务报告

  第七十四条 公司至少应披露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第七十五条 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了变化,应予以说明。
  (二)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了变化,应予以说明。
  第七十六条 如果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在披露年度报告摘要时须公布完整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附注全文。如果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有解释性说明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应当披露完整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解释性说明或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第四章 附则

  第七十七条 本准则由中国证监会负责解释
  第七十八条 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数量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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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变│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
┃          │动前 │                   │动后 ┃
┠──────────┼───┼──┬──┬────┬──┬──┬──┼───┨
┃          │   │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发│其他│小计│   ┃
┃          │   │  │  │股   │  │  │  │   ┃
┠──────────┼───┼──┼──┼────┼──┼──┼──┼───┨
┃未上市流通股份   │   │  │  │    │  │  │  │   ┃
┃1、发起人股份    │   │  │  │    │  │  │  │   ┃
┃ 其中:      │   │  │  │    │  │  │  │   ┃
┃ 国家持有股份   │   │  │  │    │  │  │  │   ┃
┃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  │  │    │  │  │  │   ┃
┃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2、募集法人股份   │   │  │  │    │  │  │  │   ┃
┃3、内部职工股    │   │  │  │    │  │  │  │   ┃
┃4、优先股或其他   │   │  │  │    │  │  │  │   ┃
┃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  │  │    │  │  │  │   ┃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   │  │  │    │  │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  │  │    │  │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1、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2、 其他      │   │  │  │    │  │  │  │   ┃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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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如有基金配售股份、柜台交易公司内部职工股份、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一般法人配售股份,应分别披露其股份数额。

附件二:          年度报告摘要披露格式

             ××××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如个别董事声明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应当声明:
  ××董事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1.3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1.4 如执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有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拒绝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以下简称“非标意见”),应当特别提示:
  ××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有解释性说明(或保留意见、拒绝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1.5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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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简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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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  │                                  ┃
┠────────┼──────────────────────────────────┨
┃  上市交易所  │                                  ┃
┠────────┼──────────────────────────────────┨
┃注册地址和办公地│                                  ┃
┃址       │                                  ┃
┠────────┼──────────────────────────────────┨
┃  邮政编码  │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                                  ┃
┃址       │                                  ┃
┠────────┼──────────────────────────────────┨
┃  电子信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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