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表彰工商联诚信纳税会员企业的决定
(全联联发[200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在党中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开放各项方针政策指引下,二十几年来,我国国民经济保持了年平均增长7%以上的持续快速稳定发展的良好势头,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非公有制企业,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做出了贡献。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在他们之中,涌现了一大批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照章及时足额纳税的企业。对依法经营、诚信纳税的会员企业进行表彰和宣传,不仅使这些企业得到全社会的肯定和褒奖,而且对促进其他企业向他们学习,提高这一社会群体的整体素质,引导和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持续健康快速发展,都会起到重要的作用。全国工商联与国家税务总局商定,在工商联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期间对“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诚信纳税会员企业”联合进行表彰。经过省级工商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的评审推荐,全国工商联与国家税务总局组成专门工作组复核,现决定,对下列54家企业进行联合表彰。
1、北京用友软件(集团)有限公司
2、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
3、中国天津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
4、新奥集团
5、海湾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
7、山西省海鑫钢铁有限公司
8、山西省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亿达集团有限公司
10、沈阳华新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11、吉林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中华茂祥集团公司
13、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4、上海欣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15、上海阪神服装贸易有限公司
16、红豆集团公司
17、苏宁电器集团
18、万向集团公司
19、正泰集团公司
20、华立集团有限公司
21、安徽南翔集团
22、安庆帝伯格茨活塞环有限公司
23、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
24、永升旭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5、南靖万利达视听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