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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电子信息采集系统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软件评审公告


致:                
  根据      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申请评审单位   (申请评审单位全称),提交下述文件和产品:
  (各文件名和软件产品名)
  据此函,签字人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已详细了解全部的评审文件内容,放弃对它提出任何问题的权利。
  2.同意及时提供可能要求的与本评审有关的任何资料。
  3.如果申请评审后撤回申请的,我们全额承担已发生的评审费用。
  4.我们同意承担评审文件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评审合格后,我们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随时增添或修改我们的产品,直到满足税务机关要求为止。
  6.我们完全遵守税务机关的保密规定和要求。
  7.我们已支付评审费用    元(人民币)(单据号)。
  与本评审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
  电话、电报、传真或电传:
  邮政编码:
  申请评审单位代表人姓名:
  地址: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1:        申请评审单位概况



  (包括分支机构、维护网点地址、电话及负责人)(略)

附件2-2:      软件技术人员情况表



  (管理人员、软件开发人员、软件服务人员)

项目 序号 姓名 职务 技术职称 从事本项目工作时间 备注

附件3:            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税务登记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请评审单位情况一览表
  单位名称
  注册资金(万元)
  固定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单位成立时间
  职工人数
  4、法人代表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      项目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授权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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