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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印发《关于做好2003年科教兴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八、加大农业科技执法力度,促进和保护科技创新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直接关系到我国农业生物技术研究与产业的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以及人类健康。各地要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明确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健全执法队伍,提高人员素质,保障《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实施。
  加快构建技术执法支撑体系,认定和建设一批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评价、转基因农产品食用安全和转基因产品检验三类技术执法机构。建设国家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检定中心。

  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按照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进口管理、临时措施管理和标识审查认可的程序,严把申请、受理、审查和审批四道关口,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组织开展全国执法大检查,严格查处在转基因品种审定、农用生产资料登记、生产和经营中的违规行为。正确引导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宣传、生产和消费,做好标识审查认可与监督实施工作。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推动植物育种持续创新和种子产业化的根本动力,是增加育种科研投入、规范种子市场和促进农业发展的制度保障。要进一步加大《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保护品种权的意识。建立健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体系,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要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加强人员培训,保障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实施。
  要加强和完善植物新品种测试体系、审查技术体系和执法体系,启动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和分中心建设,认定一批植物新品种快速检测服务机构和品种权代理机构。积极引导和推动科研、教学和企业单位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将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纳入农业科技管理的全过程,为育种创新和种子产业化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严厉打击侵权行为,保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
  九、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推进农业科研机构体制改革,要重点抓好科研机构布局调整、学科重组、机制转换和队伍建设。强化中上游科研工作,加强农科教、产学研结合。重大应用技术研究要建立“课题来源于生产、成果由市场检验”的科研立项和成果评价机制,提高农业科技创新效率。推动一批技术开发类机构转制为科技型企业,促使农业科技人员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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