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数据库定期更新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市发展规模的扩大,企业户数和规模也会有所改变,要做到税源数据库能动态地反映最新的税源情况,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就必须建立税源数据库更新制度。根据税源数据库要动态管理和不断维护更新的需要,我们设计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变更申报表》,此申报表只适用土地使用税纳税有变化或新建的企业,各地可根据本地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和数据库管理的需要,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变更申报表》中增加项目,但不能减少项目。
基层征收管理机关应随时掌握土地使用税税源变化情况,包括纳税人的登记、变更、注销,及其税源变化情况,注意及时让纳税人填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变更申报表》,并在规定期限将此表传送给县税务机关负责税源数据库维护工作的机构,县税务机关每年要更新本级税源数据库,并将更新后的税源数据库数据于次年3月15日前上报地(市)税务机关;地(市)、省税务机关应根据下级机关上报的最新税源数据,对本级税源数据库进行更新上报,省税务机关将更新后的税源数据库数据于5月30日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
为了保证税源数据库的安全和这项工作的连续性,各级税源数据库应由专人负责维护,人员变动时要做好交接工作。同时,注意对新来人员的培训工作。要随时保存好税源数据库的备份,注意预防和查杀计算机病毒。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三、充分发挥税源数据库的作用
建立并维护好税源数据库的主要目的是摸清税源,利用现代化管理工具,做到强化征管,加强税源监控,量化征管指标,明确职责分工,及时准确分析各种纳税情况,找出收入增减变化原因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征管效能,实现税收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和效能化,全面落实“科技加管理”方针。因此,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一定要充分发挥税源数据库资料数据的作用,通过对税源数据库的数据进行深入的发掘、加工和分析,促进土地使用税税源控管能力和征管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地(市)、县税务机关要利用税源数据库进行土地使用税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对重点纳税人的税源情况进行分析,还可以对土地使用税税源规模、水平、结构等进行分析,对税源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对实际收入与税源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从对比分析中找差距,提出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理欠税的措施和办法,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