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成人教育的若干意见
(2002年11月21日 教职成[2002]13号)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成人教育取得了显著成就,累计扫除青壮年文盲8681万人,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任务如期完成;技术培训广泛开展,1986年至2001年累计培训农村劳动者12.9亿人次,有效地提高了农村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但是,农村成人教育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一些地方在完成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任务后,对进一步加强农村成人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管理薄弱,投入减少,工作进展不力。从总体上讲,农村成人教育办学条件比较薄弱,培训规模和质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推进农村成人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更好地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村成人教育是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化社会的重要内容,承担着提高农村成人思想政治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大力发展农村成人教育是贯彻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措施,是适应我国实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发展战略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必然选择。
二、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大力发展农村成人教育,加快农村成人教育的改革、创新和发展步伐,深化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和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农村成人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十五”期间,力争年培训农村劳动力达到1.5亿人次,使全国农村劳动力的年培训率提高到35%以上,其中乡镇企业职工年培训率提高到40%以上,每年为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800万农村劳动力提供转移前培训,对农村新增劳动力普遍进行就业前培训。
三、农村成人教育要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巩固提高扫盲成果,继续开展初、中等文化教育;以实用技术培训为重点,增强农村劳动力掌握和运用先进实用技术的能力;积极开展乡镇企业职工岗位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专业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积极开展“绿色证书”教育、农村基层干部、后备干部和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时事政治、民主法制、人口环境、科学普及以及社会文化生活等多方面的教育活动,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抵制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要因地制宜,积极创造条件,采用联合办学、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在有条件的县和乡镇成人学校举办职业教育和自学考试教育。开展农村社区教育实验,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化社会。
四、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建立以县级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为龙头,以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骨干,以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实用型、开放型农民文化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切实把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办成人力资源开发、技术培训与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开发服务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地。县级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要在开展教育培训的同时,承担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师资培训、业务指导、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等工作。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在农村成人教育网络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要加强对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企业培训的指导和辐射,帮助其开展技术培训、示范、推广和服务。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应积极推广“学校、公司(基地)+农户”等办学模式,把教育培训与开展多种经营结合起来,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充分利用乡镇区划调整和中、小学校布局调整的机遇,加强各类教育资源的统筹力度,调整充实成人教育资源。“十五”期间,各地乡镇要普遍建立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村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办学面要达到85%以上。经济落后和偏远地区,可以依托普通中小学建立乡、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但要有稳定的场所和设施用于农村成人教育。积极创建国家级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继续办好省级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比例应达到当地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总数的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