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章经营。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切实把打击违法违章经营、维护生产消费安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重视,抓紧抓好。一是以食品、药品、农资等关系人民生产、生活安全的商品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经营行为。要加大力度,严厉查处制假售假大要案件,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案必查,有处必果,坚决纠正和查处以罚代刑、以罚代法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追根溯源,狠抓源头,坚决清除制假售假窝点。二是把保安全作为继续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监管,严禁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进入集贸市场销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化学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消费安全;配合有关部门落实集贸市场消防安全责任制,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加强管理,有效防止火灾等恶性事故发生。三是继续坚决打击非法拼(组)装汽车行为。要对已取缔的报废车辆拆解市场全面进行复查,巩固整治成果,严防死灰复燃。四是继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巩固成品油市场整治成果,坚持不懈地打击成品油市场的违法活动。
五、加强市场巡查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继续积极改革监管方式,创新监管制度,依法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和交易市场的监管。一是继续大力规范和完善市场巡查制,切实加强对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点企业、旅游重点景区、文化娱乐场所、“网吧”等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案件线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予以纠正和查处。二是全面推进“经济户口”管理,强化工商所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工商所属地监管和县以上登记机关监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市场主体影响安全生产、消费的违法违章行为。
六、重视立法立规,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 完善法规,健全法制,是加强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一是加快立法立规步伐。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制定《
安全生产法》的配套法规、规章,使涉及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二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涉及安全生产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促进守法经营,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