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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地区环境污染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地区环境污染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国办发[200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去年以来,一些地区的环境污染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对此,环保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一批问题严重的违法案件进行了重点查处。为引起各地重视,并从被查处的案件中汲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逐步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一些地区环境污染案件的查处情况
  (一)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制度和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但是,个别地方和企业却违反这些规定,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湖南省长沙县黄兴镇13家硫酸锰生产企业,没有任何污染治理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粉尘、废气、废水、废渣随意排放,污染了周边的土地、河流和地下水源,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的生活和生产,多次引起纠纷,已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这13家化工企业现已被长沙县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大部分设备已经拆解,但数十万吨含锰废渣尚需妥善处理。湖南省花垣县的11家铅锌选矿厂,由于没有有效的污染治理设施,选矿废水中的镉、铅等有害物质大量排入附近的洞湾小溪,致使河中的鱼虾基本灭绝,危及了下游村民的生活。这些选矿厂现已被花垣县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受污染危害村被迫实施建设饮用水工程。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造纸厂在扩大生产时未加大治污设施的处理能力,使未经处理的造纸废水排入湘江,造成严重污染。对此永州市环境保护局现已责令其限期整改。
  重庆市丰都县丰都联信纺织有限公司在该县人民政府支持下开工生产,使未经任何处理的印染废水直排入江,污染了三峡库区。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现已责令其停产,并建议重庆市人民政府对丰都县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
  湖北省襄樊市的燕京啤酒(襄樊)有限公司、枣阳市的蓝带啤酒集团,湖南省宜章县的平和鑫源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市蜀南竹海风景区内的宾馆和加工企业,福建省屏南县的榕屏联营化工厂二期工程、漳浦县的康兴畜牧有限公司,江西省莲花县神泉乡的汇广源铅冶炼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洛浦县的纳瓦乡砖厂,重庆市壁山县的山力技术研究所来凤光学仪器厂,陕西省韩城市阳山庄村的68家私人选矿厂、耀县的29家乡镇煤矿等企业,也因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分别被责令关闭、停产治理和限期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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