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02年度全国
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办发[2002]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现将2002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各语种及类别、级别的合格标准见下表:
A级 B级 C级
英语 综合 60 50 55
理工 60 55 50
卫生 60 55 50
日语 55 50 50
俄语 60 60 60
德语 50 50 50
法语 60 55 50
西班牙语 55 60 60
请各地在检查验收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上述合格标准进行复核,并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数据核对,确认无误后,再通过适当方式公布考试成绩,并认真做好合格证的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