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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02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02年度全国
 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办发[2002]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现将2002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各语种及类别、级别的合格标准见下表:
 
         A级 B级 C级
  英语  综合 60  50  55
      理工 60  55  50
      卫生 60  55  50
  日语      55  50  50
  俄语     60  60  60
  德语     50  50  50
  法语     60  55  50
  西班牙语    55  60  60 

  请各地在检查验收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上述合格标准进行复核,并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数据核对,确认无误后,再通过适当方式公布考试成绩,并认真做好合格证的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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