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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建立交通重点企业财务联系制度的通知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中国外运(集团)总公司
  招商局集团香港明华船务有限公司
  首钢集团首长国际运输有限公司
  中粮总公司香港鹏利船务有限公司
  宝钢集团船务公司
  江苏远洋运输公司
  广东省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河北省远洋运输公司
  浙江远洋运输公司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国内海运企业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
  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海运总公司
  河北海运总公司
  浙江海运总公司
  福建省轮船总公司
  江苏省港航集团运河航运公司
  重庆民生轮船有限公司
  广西北海海运总公司
  三、船舶代理企业
  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
  中国船务代理公司
  四、港口企业
  (一)海港
  辽宁省-大连、营口
  河北省-秦皇岛
  天津市-天津
  山东省-烟台、青岛、日照
  江苏省-连云港
  上海市-上海
  浙江省-宁波
  福建省-厦门
  广东省-广州、深圳(盐田、蛇口、赤湾)、汕头、湛江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
  海南省-海口
  (二)河港
  长江水系-重庆、武汉、南京、张家港、南通
  黑龙江水系-哈尔滨
  五、重点联系道路运输企业名单
  (一)北京市
  北京市长途汽车公司
  (二)天津市
  天津市长途汽车公司
  (三)河北省
  沧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四)山西省
  山西省晋城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运城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内蒙古自治区
  赤峰汽车运输总公司
  (六)辽宁省
  辽宁虎跃快速汽车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公路主枢纽集团有限公司
  (七)吉林省
  长春公路客运总公司
  (八)黑龙江省
  黑龙江龙运集团
  (九)上海市
  上海交运(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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