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具有巨大的聚酯切片生产能力,而韩国聚酯切片的需求数量又很小。中国是韩国的近邻,且拥有世界上最大的需求量。韩国聚酯切片可能以中国市场为主要目标,进一步加大其出口能力,具有向中国市场进一步低价出口聚酯切片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国家经贸委认定:原产于韩国的聚酯切片产品出口到中国,对中国国内聚酯切片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
五、倾销与损害的因果关系
(一)初步证据表明,由于韩国向中国出口的聚酯切片占中国进口总量的比重很大,对中国国内生产的聚酯切片价格有直接影响。因此,韩国向中国大量低价出口聚酯切片是造成中国聚酯切片产业实质损害的直接原因。
(二)调查机关对可能使中国聚酯切片产业受到损害的其他因素进行了调查,现有证据表明,中国聚酯切片产业损害并非由以下因素造成:
1.国内需求状况。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尤其是化工和纺织等相关行业的迅速发展,国内对聚酯切片的表观消费量迅速增长。因此,目前中国国内需求状况并未给国内产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2.国内消费模式。截至目前,聚酯切片没有其他可替代产品,没有发现由于其他替代产品的出现导致中国国内聚酯切片市场萎缩的事实。
3.国内产业管理状况。国内聚酯切片产业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各项企业管理制度严格,没有发现因经营管理不善而导致产业遭受损害的情况。
4.其他国家(地区)进口产品。中国海关统计数据表明,1998年、1999年、2000年和2001年上半年,韩国向中国出口聚酯切片数量占同期聚酯切片总进口量的比例分别为73.85%、69.4%、51.31%、49.1%;数据表明,自韩国进口的聚酯切片数量占中国总进口量的大部分,而其他国家 (地区)合计进口量远不及韩国的进口量。
5.国内外竞争状况。中国聚酯切片产业经过多年来不断的技术改造,通过严格的质量管理,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其产品与进口产品在性能和质量上相似。国内外的正当竞争没有导致中国聚酯切片产业遭受严重损害。
6.贸易政策的影响。调查期内,国内聚酯切片产业没有遇到国家限制该产业同类产品贸易行为的政策,没有受到这方面的负面影响。
7.不可抗力因素。国内聚酯切片产业在调查期内未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生产设备运行状况正常,生产经营平稳。
调查机关对可能使中国聚酯切片产业受到损害的其他因素进行的初步调查及相关证据表明,自韩国进口的聚酯切片是国内产业所受实质损害的重要原因和直接原因。
六、初裁决定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外经贸部初裁决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聚酯切片存在倾销;国家经贸委初裁决定: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聚酯切片,对中国聚酯切片行业造成了实质损害;调查机关共同认为韩国向中国倾销被调查产品与中国国内产业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