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司法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关于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问题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关于加强民主
 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问题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1998年4月2日 司发[1998]0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今年3月29日,高昌礼同志主持召开部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了江泽民同志3月13日在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出席河北代表团全体会议时关于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问题的重要讲话。会议决定,将这一讲话印发全系统进行学习,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认真学习领会江泽民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江泽民同志在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河北代表团就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问题所作的重要讲话,高瞻远瞩,寓意深刻,是对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进一步阐述,充分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客观历史进程和必然规律,充分说明了民主法制建设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对我们做好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指导意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干警要以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把各项司法行政工作自觉地纳入到依法治国的全局中去认识、去实践,更加振奋精神,勇挑历史重担,为国家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研究具体落实措施
  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论述了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提出了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标本兼治的重要指导原则,还特别提出了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积极开展基层依法治理的明确要求。这些都与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学教育等职能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要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的落实措施,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三、加强对学习的组织领导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