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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SARS”病毒污染的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和《“SARS”病毒污染的废弃物应急处理处置技术方案》的通知

  (2)臭氧消毒
  接触时间大于0.5小时,投加量大于50mg/L,粪大肠菌群数<500个/L。
  3、SARS病人排泄物及污物消毒方法
  (1)次氯酸钠、漂白粉、三合二、漂粉精:有效氯0.1-0.2%溶液,浸泡24小时以上。
  (2)次氯酸钠溶液:有效氯0.1-0.2%溶液,浸泡24小时以上。
  (3)二氯异氰尿酸:有效氯0.1-0.2%溶液,浸泡24小时以上。
  (4)二氧化氯:有效氯0.1-0.2%溶液,浸泡24小时以上。
  (5)焚烧处理

附件2:    “SARS”病毒污染废弃物应急处理处置技术方案

  一、可能被SARS病毒污染的废物
  1、SARS专科门诊、医院发热门诊以及接触SARS病人的医院感染性废物,包括病人手术或尸解后的废物(如组织、污染材料和仪器等)以及被血液或人体体液污染的废医疗材料、废医疗仪器以及其它废物(如废敷料、废医用手套、废防护服、废注射器、废输液器、废输血器等)。
  2、SARS传染病房产生的所有废物,包括排泄物、废敷料、生活垃圾以及病人接触过的任何其他废设备、废材料。
  3、SARS感染者及可能感染者产生的排泄物、生活垃圾。
  4、SARS专科门诊、医院发热门诊以及接触SARS病人的医院产生的废弃锋利物,包括废针头、废皮下注射针、废解剖刀、废手术刀、废输液器、废手术锯、碎玻璃等。
  5、有关SARS临床、教学、研究等医学活动中产生的实验室所用的含有菌落及病原株培养液和保菌液的废弃物以及感染的动物。
  6、SARS专科门诊、医院发热门诊以及接触SARS病人的医院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
  7、SARS传染病房废弃的病房空气净化材料。
  8、其他被SARS病毒污染的废物。
  二、SARS病毒污染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
  1、所有SARS病毒污染废物的收集应采用专用包装。包装应该采用具有防渗、防利器扎损功能的密闭容器。
  2、SARS病毒污染废物的收集、运输应该采用专用密闭车辆。SARS病毒污染废物专用车辆应该每日消毒、清洗。清洗废水应该作为SARS病毒污染废水进行收集处理。
  3、SARS病毒污染废物应该每日定时定点定人进行收集。收集人员和运输车辆司机必须进行必要的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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