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之间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的相互交流,现将2001年度全国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的总结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取长补短,争取将2002年度全国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2001年度全国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总结
附件: 2001年度全国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总结
为了布置2001年度的全国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1年12月在南京召开了布置会(以下简称“南京会议”),会后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1年度全国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的通知》(财税[2002]30号)。各地和各级国税、地税机关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经过近半年时间的辛勤工作,圆满完成了数据的收集任务,在2002年7月份新疆举行的汇审会上基本通过了审核,数据质量明显提高;各地对收集的数据普遍进行了应用分析,大多数地区上报了数据分析材料,从这些材料看,各地分析水平均有进一步的提高,使得2001年度的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水平总体上更进了一步。
一、2001年度调查数据的基本情况
2001年全国国、地税机关共调查企业252,294户,剔除重户企业1,059户,实际调查251,235户,比上年增加7.94%;其中国税调查196,425户,比上年增加8.54%:地税调查55,869户,比上年增加7.88%。这些调查企业的实交增值税3,454亿元,占全国国内增值税入库数的63.35%;实交消费税851亿元,占全国国内消费税入库数的91.35%;实交营业税906亿元,占全国营业税入库数的43.45%;实交企业所得税1,498亿元,占全国企业所得税入库数的56.87%;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40亿元,占全国个人所得税入库数的24.11%;实交地方七税441亿元;缴纳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教育费附加、文化建设事业费)116亿元,占全国的60.12%。
二、各地开展调查工作的一些经验做法
2001年12月南京会议以后,各地都及时召开了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的税收资料调查工作布置会,认真贯彻和落实财税[2002]30号文件的各项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调查工作方案,在调查工作的实践中摸索、总结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归纳一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内外培训,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针对机构改革、人员轮岗换岗、新手业务不熟的情况,为做好2001年度的调查工作,不少地区举办了不同层次、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培训班。山西国税编写了税收资料调查软件及工作流程速成手册,安徽国税编制印发了《税收资料调查常见问题说明》和《2001年度税收资料调查注意事项》,湖南地税整理了一套《2001年度税收资料调查程序工作流程》,对负责调查的新手和企业财务人员采取了对内对外两条线的培训方式,培训内容集中在软件操作流程、企业代码的编制和修订、调查表指标讲解和填写说明、数据测算分析、常见问题解答等方面。河南国税对各地市40名调查人员和6147户企业的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北京国税、河北国税、辽宁国税、江苏国税、宁波国税、福建国税、海南国税、宁夏国税、北京地税、江苏地税、湖南地税、贵州地税、甘肃地税、青海地税也都举办了类似的培训,有效地保证了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