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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1年度全国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的通报

  (二)科学选户,突出调查重点
  福建国税、湖南国税、湖北国税、云南国税根据财税字[2002]3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01年度选择调查企业的4项原则:1.尽量保证调查企业的连续性和可比性:2.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和全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集团及其下属的所有企业必须列入调查范围:3.所有已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的企业必须列入调查范围:4.注重调查企业的经济类型、经济规模、行业结构的合理性,突出调查重点。湖北国税将重点税源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列为调查对象。山西国税重点选择了部分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为调查对象。
  海南国税的选户方法是:通过金税工程稽核系统掌握各市县一般纳税人户数,督促各市县局将所有一般纳税人全面纳入调查范围;检索出纳税大户,并与重点税源管理系统数据进行比较,确保数据准确、一致;通过并库方法(将上年数据库并入本年数据库),检索出上年已纳入调查范围而今年未填报数据的企业后,补充收集此类企业调查数据,保证了样本的连续性,同时纠正了部分同户企业“主代码”的录入错误。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数据收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在今年全国调查户数达25万户的规模下,不少地区改进了数据收集方法,采取了由调查人员集中录入和把调查软件安装到企业由企业自行录入两种数据收集方法,提高了工作效率。海南国税将调查软件安装到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北京国税外税、河北国税、山西国税、江苏国税、湖南国税、广西国税等都不同程度地为企业安装了调查软件,上海国地税、宁波地税、宁夏国税根据工作需求分别自主开发了供调查企业录入数据的专用软件,由此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把工作的重点集中到数据审核上,并减少了数据出错的环节。
  (四)严格审核,确保调查数据质量
  河北国税、广西国税、天津地税等在数据收集阶段通过自行增加部分审核公式的方式加强了对数据质量的有效控制。由于各地的紧密配合,总体上数据汇审工作进展顺利。汇审会后,为了增强数据的可用性,本着审慎和严肃的态度,财政部会同总局又利用同比分析,筛选出逻辑指标值异常企业名单通过税务广域网下发各地核实。国税有18个单位,地税有9个单位,外税1个单位反馈了核实信息。
  下面是各地严把审核关的一些经验作法:
  为达到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湖南国税、湖北国税在调查过程中狠抓四个结合、做好四项核对、强化五级审核,取得了较好效果。四个结合是:税收调查与金税工程、两税结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及实际工作需要紧密结合。四项核对是税收调查表与纳税申报表、征管台账、两税结算资料以及税务稽查资料进行逐一核对。五级审核是企业填报自审、税务调查人员初审、县市分局利用审核公式复审、市(州)局终审,省局组织进行交叉汇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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