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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六、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等3个科目采用笔答方式进行,专业实践能力科目原则上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不具备人机对话考试条件的地区可采用笔答方式进行。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各地提供人机对话考试的试题,考试可在2003年6月15日至6月30日之间完成。
  七、考试报名要求统一使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各地应在2003年3月1日前将考生报名信息和选择专业实践能力科目考试的情况送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各地人事、卫生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协商、积极配合,认真按照人事部《关于加强职称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人发[2000]85号)精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200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人事部办公厅 
                        二00二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01     药学
  002     中药学
  003     护理学
  004     口腔医学技术
  005     放射医学技术
  006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007     病理学技术
  008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009     营养
  010     理化检验技术
  011     微生物检验技术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12     药学
  013     中药学
  014     护理学
  015     中医护理学
  016     口腔医学技术
  017     放射医学技术
  018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019     病理学技术
  020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021     营养
  022     理化检验技术
  023     微生物检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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