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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预评价导则》的通知[失效]

  危险度评价是指评价危险、有害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确定承受水平,并按照承受水平采取措施,使危险度降低到可承受水平的过程。
  3.5 评价单元
  评价单元是为了安全评价需要,按照建设项目生产工艺或场所的特点,将生产工艺或场所划分成若干相对独立的部分。
  4 安全预评价内容
  安全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危险度评价和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5 安全预评价程序
  安全预评价程序一般包括:准备阶段;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确定安全预评价单元;选择安全预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安全预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5.1 准备阶段
  明确被评价对象和范围,进行现场调查和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建设项目资料。建设项目参考资料见附录A。
  5.2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生产工艺流程或场所的特点,识别和分析其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5.3 确定安全预评价单元
  在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分析基础上,根据评价的需要,将建设项目分成若干个评价单元。
  划分评价单元的一般性原则:
  按生产工艺功能、生产设施设备相对空间位置、危险有害因素类别及事故范围划分评价单元,使评价单元相对独立,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
  5.4 选择安全预评价方法
  根据被评价对象的特点,选择科学、合理、适用的定性、定量评价方法。常用安全预评价方法见附录B。
  5.5 定性、定量评价
  根据选择的评价方法,对危险、有害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定量评价,以确定事故可能发生的部位、频次、严重程度的等级及相关结果,为制定安全对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5.6 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根据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提出消除或减弱危险、有害因素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及建议。
  安全对策措施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⑴总图布置和建筑方面安全措施;
  ⑵工艺和设备、装置方面安全措施;
  ⑶安全工程设计方面对策措施;
  ⑷安全管理方面对策措施;
  ⑸应采取的其它综合措施。
  5.7 安全预评价结论
  简要列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评价结果,指出建设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明确应重视的重要安全对策措施,给出建设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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