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指导机关党委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包括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的监督,协助行政领导搞好勤政廉政,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
5.指导机关党委配合行政领导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统战工作,加强对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领导,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本部门机关的两个文明建设。
二、党组指导机关党委工作的主要做法
根据近几年的实践经验,党组指导机关党委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1.将机关党的建设作为党组总体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工作议程,每年至少听取机关党委的两次工作汇报,讨论机关党的工作,研究机关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2.发挥机关党委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的协助作用,吸收机关党委的专职书记或常务副书记列席党组的有关会议,参加行政的重要会议和重大业务活动。部署工作时,依靠机关党委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群众的工作。
3.切实加强机关党委领导班子建设,选派一名部门党员行政副职兼任书记,同时配好专职副书记;个别一时无合适人选兼任的,也要选配得力干部担任专职书记。
4.注意发挥机关党委联系群众、协调各方的作用,经常通过机关党委了解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动态,以及对部门重要决策、改进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支持机关党委参与对党组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和民主评议,任免本机关的行政干部要听取机关党委负责同志的意见。
5.党组成员应以身作则,增强党性,支持并积极参加机关党的活动,自觉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机关党组织的监督,发挥表率作用;支持机关党委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担任党内职务的领导干部,认真执行机关党委的决议,做好党的工作。
6.按照有关规定,解决好机关党委的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问题;重视和支持机关党务干部的使用、培训和交流;在经费、时间等方面为开展党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机关党委要在党组的指导下做好工作
党组的重视和指导,是做好机关党的工作的关键。机关党委要在党组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党的工作,完成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要紧紧围绕党组的中心任务和重要部署,安排好机关党的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党组交办的任务;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为党组和行政领导正确决策、改进工作、任用干部当好参谋,提供服务;认真做好干部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群众组织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助党组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好领导干部中心组的学习,促进各级领导班子搞好思想作风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党的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健全和活跃党内生活,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自身建设;在召开重要会议、部署重要工作和组织重大活动之前,及时向党组请示报告,取得党组的具体指导和支持。
四、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要与各部门党组加强联系和协调,共同做好机关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