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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九条“卡死”的硬性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九条“卡死”的硬性规定


  1.严禁超越管辖范围办案;
  2.严禁对证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3. 立案前不得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4. 严禁超期羁押;
  5.不得把检察院的讯问室当成羁押室,讯问一般应在看守所进行,必须在检察院讯问室进行的,要严格执行还押制度;
  6.不得违反规定使用技术侦查手段;
  7.凡在办案中搞刑讯逼供的,先停职,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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