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失效]

附件: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
┃项目  │ 法规依据     │      审核材料            │   审核原则                   │          注意事项              ┃
┠────┼──────────┼──────────────────────┼─────────────────────────┼───────────────────────────┨
┃境内机构│1.《中华人民共   │外汇局审核材料:              │1. 未使用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的地         │1.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中的外汇资         ┃
┃经常项目│和国外汇管理条   │1. 未使用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的地区审核材料 │区,境内机构原则上不得将经常项目外        │金转作定期存款,应纳入其经常项目外汇账        ┃
┃外汇账户│例》        │(1)申请书                 │汇账户中的资金转作定期存款。           │户限额管理。                     ┃
┃内资金转│2.《结汇、售汇   │(2)《外汇账户使用证》或《外商投资企业外汇 │2. 已使用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的地         │2. 已使用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的地区,         ┃
┃定期存款│及付汇管理规定   │登记证》                  │区,境内机构可以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境内机构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中的外汇资金        ┃
┃    │》         │(3)原“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 │中的外汇资金在开户金融机构同一营业        │在开户金融机构同一营业网点转作定期存         ┃
┃    │3.《境内外汇账   │件”(核准件要项为“账户开立”)      │网点转作定期存款,无须经外汇局审         │款,开户金融机构应按照《细则》十六条        ┃
┃    │户管理规定》    │(4)对帐单                 │核。                       │第二款规定按境内机构原转出账户的核准件        ┃
┃    │4.《国家外汇管   │2. 已使用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的地区审核材料 │3. 已使用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的地         │编号,填写定期存款账户开户信息后,报送        ┃
┃    │理局关于进一步   │(1)申请书                 │区,如确因经营需要,经外汇局核准         │开户所在地外汇局,转作定期存款的账户余        ┃
┃    │调整经常项目外   │(2)原“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 │后,境内机构可以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额应作为原转出账户余额的一部分,定期存        ┃
┃    │汇账户管理政策   │件”(核准件要项为“账户开立”)      │中外汇资金在同一开户金融机构不同营        │款账户余额和原转出账户余额一并纳入原转        ┃
┃    │有关问题的通知   ├──────────────────────┤业网点或不同开户金融机构间转作定期        │出账户最高限额管理。                 ┃
┃    │》(汇发[2002   │开户金融机构审核材料:           │存款。                      │3. 已使用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但境内         ┃
┃    │]87号)和《境   │1. 已使用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的地区,对于境 │                         │机构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中外汇资金在同一        ┃
┃    │内机构经常项目   │内机构在开户金融机构同一营业网点转作定期存款│                         │开户金融机构不同营业网点或不同开户金融        ┃
┃    │外汇账户管理实   │的审核材料                 │                         │机构间转作定期存款时,应当经外汇局核         ┃
┃    │施细则》      │(1)申请书                 │                         │准,同时对原转出账户的最高限额进行相应        ┃
┃    │          │(2)原“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 │                         │调整,并纳入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        ┃
┃    │          │件”(核准件要项为“账户开立”)      │                         │额的管理。                      ┃
┃    │          │2. 未使用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的地区以及已使 │                         │4. 未使用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的地区,         ┃
┃    │          │用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但境内机构在同一开户│                         │境内机构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中外汇资金转        ┃
┃    │          │金融机构不同营业网点或不同开户金融机构间转作│                         │作定期存款时,应当经外汇局核准,并纳入        ┃
┃    │          │定期存款的,应当审核            │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的管理。         ┃
┃    │          │外汇局核发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                         │                           ┃
┃    │          │核准件”(核准件要项为“账户开立”)    │                         │                           ┃
┃    │          │                      │                         │                           ┃
┗━━━━┷━━━━━━━━━━┷━━━━━━━━━━━━━━━━━━━━━━┷━━━━━━━━━━━━━━━━━━━━━━━━━┷━━━━━━━━━━━━━━━━━━━━━━━━━━━┛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