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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尊重、爱护军队,积极支持军队改革和建设的通知

  特别应该指出,人民解放军有理想,有纪律,在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不怕牺牲的光荣传统方面,堪称模范。为使全国人民放心地进行四化建设,参加自卫作战的部队和常年驻守在边疆、海岛、高原、深山的广大指战员,以“亏了我一个,幸福十亿人”的博大胸怀,在异常艰苦的条件下,日日夜夜警惕地保卫着祖国安全,贡献了青春以至生命。每当发生重大灾情险情,军队总是挺身而出,站在第一线,抢救人民的生命和财产,谱写了许多令人感奋的篇章。 军队经常处于战备、 训练、执勤等紧张的工作中,并要随时听从调动,执行党和国家赋予的任务。军队担负着特殊的使命,军队的干部、战士在经济上、物质文化生活上、 个人志趣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总在作出一些牺牲,承受着诸多实际困难。这种崇高的革命精神,是我们军队的骄傲,国家的骄傲,中华民族的骄傲。
  我们全党、全国人民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是进行经济建设,党政军民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这个中心,服从这个大局。但是这绝不意味着可以轻视军队的地位和作用。保持和建设一支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对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对巩固国防,抵抗可能发生的外来侵略,都是完全必需和十分重要的。各级党政负责同志一定要正确认识军队的地位和作用,增强尊重、爱护军队的观念,努力做好支持军队改革和建设的各项工作。
  尊重、爱护、支持人民军队,是我国人民在长期的革命战争中形成的好传统。近几年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族人民群众,满腔热情地为部队选送兵员,安置转业干部、退伍军人,关心和照顾军属烈属,帮助部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支援军队完成各项任务,做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很大成绩。山西省隰县开展“帮战友”的活动,江苏省南通市兴办“军人家庭服务中心”,山东大学进行“战士在我心中”的教育等,都是拥军优属工作的新发展。全国人民特别是云南、广西边境各族人民,踊跃支援部队对越自卫作战,极大地激励和教育了全军指战员。经过党政军民的共同努力,军政军民团结日益增强,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拥政爱民、拥军优属、军政一致、军民一致的优良传统,得到了恢复和发扬。
  我们也应看到,由于长期的和平环境,一些同志的国防观念淡薄了,对军队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对部队承担的艰苦任务和实际困难缺乏了解,有的地方优抚安置工作还不落实。这些问题,应当引起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
  为进一步做好尊重、爱护、支持军队的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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