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户管理人员。拥有该系统中涉及本单位管理的全部权限。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设一个用户管理人员。
2、上报审批人员。仅拥有审核批准上报报表的权限。
3、报表录入人员。仅有录入报表数据的权限。
鉴于用户管理人员责任重大,各单位应安排责任心较强的同志担任,上报审批人员原则上由本单位财务机构负责人担任。上报审批与报表录入为不相容工作岗位,原则上不得由同一人兼任。
请各单位于2003年1月底前确定本单位的用户管理人员,并以正式函件报部财务司,由部财务司在该系统中统一设置。上报审批人员和报表录入人员由本单位用户管理人员负责设置。
六、根据部财务司与用友公司签订的合作协定,与部联网的一级单位利用该系统可以免费增加本单位所属一级单位为报表录入单位,如果需要增加本单位所属二级及二级以下单位为报表录入单位,则需与用友公司联系另行解决。
请各单位于2003年1月底前将本单位所属一级单位名单以正式函件报部财务司,由部财务司在该系统中统一设置。
七、根据部财务司与用友公司签订的合作协定,用友公司保证在工作时间内接到我方及所属一级实施单位故障报告或咨询后4小时内给予响应和处理;节假日期间保证48小时内给予响应和处理。服务方式为在线服务、电话及传真指导、邮件咨询邮件、现场处理等。
电话指导:010-62986688-1356、5703、5237
传真:010-62988220(注明交通部项目)
现场处理:如在线服务、电话及传真指导、邮件咨询不能解决,用友公司将派专人或指派当地用友分支机构现场处理。
八、希望各单位结合交通部建设交通财会网络的总体思路,研究提出本地区、本单位的财会网络建设方案,经批准后予以实施。并尽早解决本单位计算机硬件、软件等问题,保证财会部门能够方便地利用国际互联网完成财会报表报送任务。
九、各单位要抓紧做好有关财会人员使用该系统的培训工作,保证本单位相关人员都能够利用该系统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十、根据有关规定,该系统暂不能传递涉密数据信息。各单位要注意严格把关,既要积极利用该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又要妥善处理好有保密要求的数据信息管理问题。
十一、各单位在使用该系统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部财务司或用友公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