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务院批转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委关于增选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请示的通知

 一、一九八三年十一月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指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是国家在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学部委员实际上代表着我国科技队伍的水平。因此,新增选的学部委员,主要应根据其在科学技术方面的成就和贡献,具有的学术水平,及其思想政治表现。
 二、这次新增选学部委员人数,拟控制在二百名左右,其中技术科学部的增选名额应适当多于其它学部。在增选过程中,要切实保证质量,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决不凑数。要特别注意推选符合条件的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经过这次增选,使学部委员平均年龄有较大幅度下降。
 三、为使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科技专家能够适时地被增选为学部委员,今后增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逐步使增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过增选,到二○○○年,学部委员总数将不超过七百五十人。
 四、为更好地发挥学部的整体作用,增强学部工作的活力,在这次增选学部委员之后,尽快考虑一部分年事已高的学部委员转为名誉学部委员。
 五、本次增选工作,分为推荐、初选、评审和选举四个步骤。候选人的推荐采取两个并行的渠道,即由现有学部委员直接推荐,同时由各研究机构、高等学校和中国科协所属一级学会等按组织系统推荐。新选举产生的学部委员名单,由中国科学院报请国务院审批。
  选聘台湾省和港、澳地区以及少数国外学部委员的工作,在这次增选中暂不考虑。今后如何进行,拟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另行报告。
 附件:         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增选办法

一、中国科学院学部由我国优秀科学家组成。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是国家在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具有崇高的荣誉和学术上的权威性。

二、在某一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科学成就和重大贡献,具有突出的科学技术水平的研究员、教授或相当于研究员、教授职称的高级科技专家,可增选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

三、在增选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推行符合条件的优秀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在各学部正式候选人名单中,六十岁以下的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四、增选学部委员的工作,分为四个步骤进行:

 (一)推荐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