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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

  ——促进科学技术与运动训练的紧密结合,认真总结本国训练经验,大胆引进国外先进训练理论,不断改进现行的训练手段、方法,加强技术创新,提高科技含量。
  ——加强各级各类运动训练基地建设,改善运动训练条件。集中财力和物力,重点建设3-5个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全国综合性训练基地和一批全国性单项训练基地。
  ——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按照“公开选拔、公平竞争”的原则,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组建国家队。进一步完善和实施有偿训练、有偿输送制度。开放体育竞赛市场,通过招标、申办等形式,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承办各类体育竞赛。完善全国运动会竞赛制度,改革全国运动会的赛制和奖励办法。
  14.加强优秀运动队的建设。继续贯彻“三从一大”科学训练原则,将提高运动技术水平、重视文化教育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保证优秀运动员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扩大大专以上学历教育的比例,运动队逐步向院校化过渡,为优秀运动员提供更为便利的入学、深造条件。
  15.建立体育人才交流市场。鼓励体育人才的合理、有序流动,充分开发人才资源。继续实行运动员注册制,经过注册的运动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有序、有偿的转会和交流。
  16.努力提高教练员、裁判员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教练员的爱岗敬业精神,提高教练员文化素质和科学训练水平。逐步建立教练员学历教育、资格认证和岗位培训制度,加强对中青年教练员的培养深造,不断提高教练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裁判员队伍建设,有条件的项目要建立职业裁判员队伍。要逐步建立健全裁判员培训、晋升\选派和处罚制度,不断提高裁判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在保护裁判员合法权益的同时,严肃裁判纪律。
  17.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加快训练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业余训练是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基础,必须高度重视业余训练工作,改善业余训练条件,坚持走体教结合的道路。鼓励和支持社会以及个人资助、兴办业余训练。继续发挥各地体育运动学校在培养高水平后备人才方面的作用,积极推动其与各地的高等院校结合,提高办学规格,增强办学效益。职业体育俱乐部必须积极兴办业余训练,建立后备梯队,保证队伍衔接。
  18.纠正体育行业的不正之风。纠正体育行业的不正之风要与加强体育队伍思想教育和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业自律结合起来,与加强体育法制建设结合起来。坚决反对使用兴奋剂,坚定不移地贯彻“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方针。严肃整治在运动员资格问题上弄虚作假、打假球和裁判员执法不公的现象,加大处罚力度。开展体育领域的反腐败斗争,加强和发挥法制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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