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把直属体育院校建设为教学、科研、训练三结合的基地。加大直属院校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和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力度,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现有的体育教育资源,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要适应体育改革和发展的形势,特别是体育社会化、产业化的需要,不失时机地优化专业结构、调整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培养跨世纪的各种体育专业人才。充分发挥体育院校知识密集、科技含量高的优势,尽快把体育院校办成名副其实的教学、科研、训练三结合的基地。
28.重视体育职业教育。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具有一定专项运动技能的人才。调整体育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和课程结构,努力办好有较高质量和社会声誉的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建立健全“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使从事体育行业工作的新增人员都能接受职业培训。
七、加强体育合作、扩大体育交流
29.实施区域体育共同发展战略。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地域辽阔。各地应从实际出发,扬长避短,制定本地的体育发展战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实现体育现代化目标,支持地区间的合作,共同利用和开发人力、物力资源,取长补短,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经济发达地区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要对口支援,互相帮助、共同发展。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发展西部的体育事业。对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在承办赛事、体育设施建设、体育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30.加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体育交流与合作。根据香港、澳门基本法中“互不隶属、互不干涉、互相尊重”原则,积极推动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体育交流与合作。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指导下,积极稳妥地开展海峡两岸间的体育交流,增进同胞之间的情谊,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为祖国统一做出应有的贡献。
31.扩大对外交流。进一步加强国际间体育往来,不断拓宽交流领域。努力培养有国际活动能力的人才,积极参与国际体育事务,不断提高我国在国际体坛的地位,维护我国的权益和推动世界体育的发展,为成功申办和举办2008年奥运会创造良好的环境。注重学习和吸收国外发展体育事业的先进经验。
八、深化体育体制改革,加速体育机制转换
32.继续推进体育行政管理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政府和社会的事权划分,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把不应由政府行使的职能和社会能够办的事逐步转移给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体育行政部门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贯彻国家体育方针,研究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体育行业政策,加强管理和提供服务上来。强化体育行政部门的宏观调控、社会行政和行业管理职能,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体育行政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