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开展农村五保户普查工作的通知
(民[1982]农99号 1982年12月9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农村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农民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为做好五保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当前,全国五’保户供养工作总的情况是好的。但是,由于长期“左”的思想影响和其他一些原因,不少地方多年没有进行过五保户的评定,五保对象底数不清,一些该五保的人没有给予五保;有些地方没有适应农村生产管理和分配形式的变化及时采取措施,致使一些五保户的生活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根据党的十二大精神,为了全面改进五保工作,决定在今冬明春,对全国农村五保对象进行一次普查、登记。
一、普查的范围。农村基本上没有劳动能力、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老人、残废人和孤儿。
二、普查的方法和步骤。普查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抽调人员,集中时间,学习有关政策,明确普查的意义、目的和做法。然后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再全面展开。对五保对象要逐户查看、登记、评定、发证。评定时要征求群众意见,经大队审查,公社批准。张榜公布。普查中要注意研究政策问题,及时总结交流经验。普查工作完成时要整理汇集资料,建立档案。
三、普查中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供养五保户是党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社队应尽的责任,宣传做好五保户工作对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干部、群众,特别是党、团员、学生为五保户做好事。大力表彰这方面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树立“尊老爱幼”的道德风尚。
普查评定后,要逐户落实供给措施。不论实行什么样的生产责任制,都要强调集体统筹供养,发给五保供给证。在五保对象自愿、确有供养保障的条件下,经过批准,也可以采取其他的供养形式,并签订供养协议书。五保户的供养标准,应按照不低于当地一般社员的实际生活水平的原则,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自定。对有些五保户当前存在的住房破漏、口粮不足、衣被缺少、疾病无钱治疗、日常生活无人照顾等迫切问题,要立即帮助解决。
四、普查时间。今年已经完成了普查工作的,在春节前按本通知要求,有重点地进行复查,检查供给落实情况,搞得不好的要补课;现在正在进行的,要在明年第一季度普查完毕;未开展的,要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