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创建SOS儿童村始于1984年。当年11月格迈纳尔博士和库廷先生一行五人来华访问。经民政部领导与他们谈判,达成了由国际SOS儿童村组织资助,在我国建立SOS儿童村的协议。1985年5月中国SOS儿童村协会成立,并经外交部批准,正式申请加入国际SOS儿童村组织。同年8月获国际SOS儿童村组织批准,正式加入该组织,成为该组织的成员国。10年来,在国际SOS儿童村的真诚合作和我地方政府的积极支持下,先后在天津、烟台、齐齐哈尔、南昌建立了四所SOS儿童村(南昌儿童村将于今年9月落成)、两所SOS青年村、两所为联络所在社区居民的社交中心、三所对社会开放的幼儿园、一所对社会开放的普通中学。第五所SOS儿童村正在选址筹建,另一所中等技术职业学校正在规划中。
民政部为我国SOS儿童村制定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工作方针,即:文明办村,勤俭持家,坚持“五爱”教育,培养“四有”人才。“五爱”是指爱中国共产党、爱社会主义、爱科学、爱劳动、爱儿童村。“四有”是指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到目前,已经运行的天津、烟台、齐齐哈尔三所SOS儿童村建立家庭49个,收养孤儿300多名。孩子们在SOS儿童村的美好环境中,愉快地生活和学习,重又获得了母爱和家庭温暖,在健康成长中,各SOS儿童村普遍实行规范化管理,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达到国内同行业的一流水平,成为当地对外开放的窗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
(三)双方合作关系
10年来,我国与国际SOS儿童村的合作是友好的、真诚的,所有合作项目都进展顺利,双方都感到满意。我国SOS儿童村取得的重大发展,是与国际SOS儿童村组织,特别是格迈纳尔博士和库廷先生的真诚合作和热情帮助分不开的。
(1)财力支援。双方合作协议规定,在我国建立SOS儿童村,由国际SOS儿童村组织提供资助,由中国政府提供土地,在建村初期,儿童村的基建投资、房屋维修、设备购置、日常经费、孤儿生活费用和妈妈工资等都由国际SOS儿童村支付,我地方政府除提供几十亩土地外,不必投入任何配套资金。这样的合作条件对我国来说,无疑是优越的,深受我地方政府欢迎。10年来,国际SOS儿童村组织为帮助我们筹建SOS儿童村,提供的资助款达1500万美元。
(2)友好合作。国际SOS儿童村组织一直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当我国SOS儿童村协会正式加入国际SOS儿童村组织后,该组织理事会即作出决议,取消台湾SOS儿童村协会的成员国资格。我国制定的儿童村工作方针,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国际SOS儿童村主席也愉快地接受。他曾针对儿童村培养什么样的人才问题,说过一段十分感人的话:“设想把儿童村的孩子都培养成大学生、科学家是不现实的。儿童村的任务是把孩子培养成诚实的劳动者。据我了解,你们国家的雷锋就没有上过大学,但他为人民作过那么多好事,受到社会的尊敬,我们要教育孩子做好事,不做坏事,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