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切实抓好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做好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是民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要面向整个系统,充分发挥检查、指导作用。要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情况,及时地制止和纠正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错误做法和违纪行为、促进各级民政部门依法行政,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维护政令畅通。开展这两项工作要紧紧抓住民政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选择问题突出,便于操作,易于见效的项目,采取相应措施,有重点地进行调查和检查,力争取得明显成效。
(五)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纪检监察机构的建立和人员配置很不平衡,人员多的6至8人,人员少的1至2人。少数地区的民政厅(局)甚至尚未建立纪检监察机构。对此,建议各民政厅(局)领导加以重视,力争在机构改革中,按照中纪委、监察部的要求,把纪检监察机构建立健全起来,人员没有配齐的要抓紧配齐。根据民政工作的特点,本着精简的原则,会议建议,各民政厅(局)纪检监察部门配备的专职干部不少于3人。
各地民政部门的领导要支持和关心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要听取他们的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和指导他们依法行使职权。纪检监察部门工作难度大、办公条件差、办案经费不足,建议各厅(局)领导给予理解、关心和帮助。如有的厅(局)对办案人员给予适当的办案补贴,这种做法很好,有利于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稳定。
纪检监察部门要努力做好工作,用更好的工作成绩,推动民政工作的开展,使纪检监察工作真正成为厅(局)领导的得力助手。同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三
会议认为,1995年民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以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指针,继续抓好反腐败三项工作,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把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抓好抓实。具体的思路和设想是:
(一)进一步加强监督协调,一项一项地狠抓反腐败三项任务的落实,努力完成中纪委提出的明年新的任务和目标。
(二)加大力度,认真查处违纪案件,同时进一步强化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在全系统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使其逐步制度化,规范化。适当的时候召开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典型。
(三)加强调查研究,搞好制度建设,把反腐倡廉纳入法制轨道。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对政策的界定和法制化要求越来越高,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制定和完善有关法规,使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