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操作方法及程序
4.1 术前检查:超声通道适宜治疗要求,消除强反射界面。设备运转情况。如果使用脱气水,则应有明确指标要求。进行皮肤准备。检查治疗同意书。
4.2 定位、固定治疗体位及监控方法
4.2.1 综合影像学结果确定靶区。
4.2.2 在超声指引下参考影像学结果,勾划靶区。
4.2.3 在超声指引下实施治疗,监控靶区范围的覆盖,灰阶改变及治疗区反应,靶运动轨迹及范围,给予的剂量及剂量调节。各制造厂商应制定自己设备的靶区灰阶量化标准。
4.3 治疗范围(靶区)及治疗参数确定。
4.4 监视治疗过程:患者体位;焦点实时监测(灰度改变),防止脱靶;患者一般情况;麻醉患者应不断交谈,防止意外;麻醉患者必须监视生命体征。
4.5 治疗结束,检查患者在治疗中的反应,交待医嘱。
5.注意事项
5.1 使用机器前,由制造厂商对操作者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给予该设备上岗证。如需更换使用者,应重新培训,核发上岗证。
5.2 操作者应熟悉说明书及设备操作规程,会故障排除,患者治疗监测及应急反应处理。
5.3 遵守操作规程,治疗应有详细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
5.4 治疗设备应定期保养(保养期限和内容,如剂量等)。
附件4: 高强超声聚焦治疗机临床研究效果分析方法
一、高强超声聚焦治疗机临床研究效果分析应以影像学为主。
一般病例采用CT,MRI图像。 骨肿瘤用ECT, 也可用数字减影。
观察方法:平扫+CT 动态增强,或MRI、PET。
上述各项应提供治疗前、后比较,不能单用超声作评估标准。
各种图像均应提供胶片原件。
二、活检报告可做参考
三、肿瘤疗效评估
影像学坏死程度,结合WHO制定的CR,PR,PD,SD标准。应提供1、2、6、12个月随访结果。
有条件者提供18、24个月(或更远)随访结果。
有条件者提供治疗后:1、2、3、5年生存率或中位生存期(MST)随访结果。
四、生存质量可作为治疗疗效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