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非典中医药救治工作
(一)将中医药机构纳入非典救治体系中加强建设
1.在全国地级以上传染病医院中设立中医、中西医结合科和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区;在有条件的地区鼓励、倡导建立中西医结合传染病专科医院;在县级医疗机构传染病病区的建设中,鼓励、倡导建立中医、中西医结合传染病病区。
2.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地级市,根据需要选择符合条件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急诊科,纳入当地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救网络建设中加以建设。
(二)修订完善《中医药防治SARS技术方案》
1.组织有关中医药专家,在前一阶段中医药防治非典临床和科研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医药防治SARS技术方案》,将其纳入卫生部新修订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技术方案》中,供各地在防治非典工作中参考使用。
2.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在临床实践和科学研究的基础上拟定的《中医药防治SARS技术指南》,以中华中医药学会的名义印发各地,推荐使用,指导今后的非典防治工作。
3.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也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以《中医药防治SARS技术方案》为基础,组织专家制订本地区的中医药防治非典技术方案。
(三)提高各级中医医院应对非典疫情的能力
1.被确定设立发热门诊的各级中医医院要严格按照建设规范,在规定时间内建设、改造发热门诊,补充必要的诊治设备,储备相关药品、防护物资等。
2.各级各类中医医院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自我防护能力和水平,对院区做必要的改造,做好门(急)诊预检工作,防止发生院内交叉感染。
3.加强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科的建设,培训专业技术骨干,认真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措施,提高医院感染的管理水平,并按要求做好疫情监测报告。
(四)加强农村中医药防治非典工作
1.县中医医院要发挥其在中医药人才、技术方面的优势,加强对乡村中医药防治非典的技术指导。
2.要加强对广大农民进行防治非典科普知识的宣传,引导农民合理用药,科学预防非典。
四、加强中医药救治非典专业队伍建设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建立国家救治非典中医药专家库,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专家,有针对性地指导中医药防治非典工作。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组建本地区的非典中医药救治专家组,其部分成员纳入当地的非典救治专家组,负责技术指导与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