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铁道部关于印发《中国加入WTO后铁路运输业面临的机遇挑战和对策》的通知

  (一)仓储服务
  (1)对“跨境交付”不作承诺,对“境外消费”没有限制。
  (2)对“商业存在”没有国民待遇限制,但有市场准入限制,即:自加入WTO之日起,外商进入仅限于合资企业形式,外资股比不超过49%;加入后1年内允许外资拥有多数股权;加入后3年内,取消限制,允许设立外资独资子公司。
  (二)货运代理服务(不包括货检服务)
  (1)对“跨境交付”和“境外消费”没有限制。
  (2)对“商业存在”没有国民待遇限制,但有市场准入限制,即:自加入WTO之日起,允许有至少连续3年经验的外国货运代理在中国设立合资货运代理企业,外资股比不超过50%;加入后1年内,允许外资拥有多数股权;加入后4年内,允许设立外资独资子公司。
  合资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应不少于100万美元,加入后4年内,在这方面将给予国民待遇。
  合资企业的经营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在中国经营1年以后,合资企业在双方注册资本均已到位后,可设立分支机构。每设立一分支机构,合资企业原注册资本应增加12万美元。
  中国加入WTO后2年内,这一额外注册资本要求将在国民待遇基础上实施。
  3.速递服务(现由中国邮政部门依法专营的服务除外)
  (1)对“跨境交付”和“境外消费”没有限制。
  (2)对“商业存在”没有国民待遇限制,但有市场准入限制,即:自加入WTO之日起,将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设立合资企业,外资不超过49%;加入后1年内,将允许外资拥有多数股权;加入后4年内,将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设立外资独资子公司。
  二、我国加入WTO后铁路运输业面临的机遇挑战和对策
  在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下,全路职工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从国家发展战略的全局出发,认识中国加入WTO的重大意义,从贯彻“三个代表”的高度把握铁路改革发展与开放市场的关系,全面、辩证地分析看待加入WTO给铁路运输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研究制定相应对策。
  1.正确认识中国加入WTO对铁路运输业的影响。
  中国加入WTO为铁路改革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历史性机遇。首先,我国政府开放铁路货运市场的承诺,从WTO规则的角度,明确了铁路运输业的商业性,进一步肯定了铁路改革的市场取向,必将有力地推动铁路政企分开,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第二,加入WTO后,服务贸易领域扩大对外开放,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我国铁路巨大的增长潜力和良好的市场前景对外商投资将更具有吸引力,有利于扩大引进外资,并直接把国外先进技术、装备、管理及人才引入我国铁路运输业,更好地发挥示范效应,加快推动我国铁路运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升。第三,加入WTO后,我国将与世界上140多个国家与地区相互享受最惠国待遇,这将直接带来进出口贸易额的增加,为扩大铁路口岸运量,发展国际集装箱运输,拓展旅游客运,提供了更大的市场空间。企业还可以利用WTO其他成员开放市场、对各成员提供非歧视和互惠待遇的便利条件,积极开展对外经贸活动,开拓国际市场,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发展壮大。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