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完成验收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负责将所有验收材料(内容要求见附4)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科技部条件财务司备案。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科技部条件财务司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1: 科研条件工作任务项目总结报告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执行期限:________________
项目承担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一、项目任务书(合同书)中的“主要任务与目标”(按任务书或合同书填写):
二、项目任务书(合同书)中的“成果形式及考核指标” (按任务书或合同书填写):
三、项目总结
项目总结要全面反映本项工作的执行情况,简明扼要,实事求是,一般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
内容包括:
1.主要工作内容及工作方法;
2.主要成果(含论文、专著等,请列出具体成果及其达到的水平),特别要说明主要该项成果的创新之处并列出具体的内容和必要的数据;
3.研究成果的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对推动科技事业发展、创造科技环境将产生的作用和影响等;
4.预期计划(如有变动,须说明)的完成情况与存在的问题,分析超过或未达到预定考核内容与指标的原因;
5.在此期间国内外同类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对今后本领域工作的设想和建议,本单位和本系统在项目实施、管理的经验、改进意见和建议;
6.项目有关技术资料。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内容可根据需要加页。
四、经费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