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一)改革的目标
按照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强科技创新的总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国民经济、社会进步发展的进程中,理顺现有技术机构体系,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技术机构的合理布局。通过结构调整,精简机构、减少重复,形成精干高效的技术支撑体系;通过技术机构市场取向的改革,推进检测体系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加快建立和发展中介服务体系;加强技术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技术保障水平和技术服务能力,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进一步深化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人事管理和激励机制;通过体制和制度创新,建立政事分开、规范科学的管理体制和开放竞争的运行机制。
经过三至五年的努力,技术机构整体实力要有明显提高,地市以上技术机构能够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并在技术装备、检测能力、人员水平达到本地区同类机构的先进水平;省级及大中城市以上技术机构突出重大项目、高精尖端项目、新科技项目建设,发展一批特色优势项目,总体水平达到国内同类机构的先进水平;国家级技术机构、发达地区省级和中心城市技术机构达到发达国家同类机构水平。与此同时,采取区域间或按专业联合的方式,打造出体现质检特色的“联合舰队”或“航空母舰”,尽快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到“十五”末,基本实现技术机构在规模、技术水平上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在机制和功能上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在运作和规范上与国际通行做法相符合的目标。
(二)改革的原则
1.资源合理优化配置原则。防止重复建设、重复投资,按照需要和可能调整技术机构的设置,优化整体结构,实现合理布局,推进技术机构向做强、做大、做优、做精方向发展。
2.政事分开原则。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理顺业务关系,明确技术机构的任务和职责,实现行政执法与技术检测相分离。
3.市场取向改革原则。加快技术机构走向市场步伐,推动技术机构以面向市场求发展,以开拓服务范围求发展,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走功能多元化、服务社会化发展道路。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特点、市场发育程度合理设置技术机构和确定机构规模,并对不同类别的技术机构,区分性质,明确发展方向,进行分类改革。
三、深化改革,加快技术机构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