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对本地区设置国家级检测中心统筹规划。系统内设立国家质检中心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并以现有检测机构为承担单位提出方案,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由总局和国家认监委批准并授权。中心成立后,与母体单位不应脱离。中心业务上受总局领导,由省局管理。
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系统外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改革、调整,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研究解决。要加强对授权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在充分发挥其作用的同时,切实保证这些机构的第三方公正性地位。
2.政事分开、明确定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根据国家关于科技体制和事业单位改革的精神,按照把全系统技术机构纳入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规划的方向,争取省级标准、计量研究技术机构纳入公益性、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进行管理,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技术机构纳入公益事业机构进行管理的基本思路,提出技术机构改革总体方案,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使技术机构在地方科研事业单位改革中得到加强。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转变管理方式,改变对技术机构的传统管理模式,加快实现监督处罚与技术检测相对分离。质检部门是行政执法的主体,技术机构是行政执法的技术保证,为行政监督执法提供技术支撑,保证行政监督执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政府主要通过计量认证、实验室评审、资格核准和认可等手段,加强监督管理和考核,保证技术机构第三方公正性地位。技术机构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享有内部管理和经营的自主权,要转变观念,自觉面向市场,扩大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增强自我发展能力,逐步形成政府监管、技术机构自主经营管理的运行机制。
3.面向市场、加快发展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从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为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提供技术保障的需要出发,引导和推动技术机构探索市场取向的改革,面向市场不断完善和强化检测技术体系建设,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技术机构市场化运作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技术机构向功能多元化、服务社会化方向发展。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加快整合现有检测力量和检测资源,推进技术机构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检测机构间可以通过股份制或以联合重组等方式组建跨区域、跨行业的检测集团,既要考虑把实力做强、规模做大,也要着力把专业做精、优势提高,努力创造知名品牌,提高与国外检测机构的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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