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健全普法工作制度,将普法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做好中央企业普法和依法治企工作要有健全的制度保障。一是组织制度。中央企业领导班子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和依法治企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把普法和依法治企工作真正摆上议事日程,列入企业工作和发展规划。二是学习制度。要建立中央企业负责人法制讲座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全员职工基础法律培训制度。要重点学习
宪法、
公司法、
合同法、
担保法、
会计法、
劳动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知识产权法以及
《条例》等,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学法时间应当不少于30小时。三是责任监督制度。普法职责要分工明确,落到实处,监督内容应当包括学法、守法、用法的情况,逐步建立由于没有依法办事给企业和国有资产造成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四是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要加强法律顾问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在依法治企中的作用,做好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并逐步推行,不断完善企业法制建设。五是考核制度。包括对企业负责人法律知识和依法经营管理的考核;对特殊管理岗位任职培训和上岗的考核;对企业职工普遍提高法律意识的考核,做到学用结合,学考结合。六是经费保障制度。要切实落实普法所需经费,保证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普法和依法治企工作要密切联系企业实际,注重工作实效
《条例》规定:中央企业“应当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对其经营管理的企业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中央企业普法和依法治企工作要围绕依法维护所有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开展。要加强普法和依法治企工作,健全和完善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制度,避免在对外投资、产权交易、企业改制、融资担保等重大决策中因没有依法办事给企业国有资产带来损失。做到决策有据、管理有序、经营规范、制度健全、将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纳入法制化的管理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