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聋: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71分贝、等于或小于90分贝。
(二)重听
一级重听: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56分贝、等于或小于70分贝。
二级重听: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41分贝、等于或小于55分贝。
列表如下:
类别 级别 听力损失程度
聋 一级聋 >91dB
二级聋 90~71dB
重 听 一级重听 70~56dB
二级重听 55~41dB
(三)单纯的语言残疾,不分等级。
注:(一)上述“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是指语言频率为500、1000、2000赫兹(Hz)的平均数。
(二)聋和重听均指双耳;若双耳听力损失程度不同,则以听力损失轻的一耳为准。
(三)若一耳系聋或重听,而另一耳的听力损失程度等于或小于40分贝,不属于听力残疾范围。
智力残疾标准
一、 智力残疾的定义
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活动能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出适应行为的障碍。
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之前),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缓;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智力损害或老年期的智力明显衰退。
二、智力残疾的分级
为便于与国际资料相比较,参照世界卫生组织(WHO)和美国智能迟缓协会(AAMD)的智力残疾分级标准,按其智力商数(IQ)及社会适应行为来划分智力残疾的等级。
(一)一级智力残疾(极重度):IQ值在20或25以下。适应行为极差,面容明显呆滞;终生生活需全部由他人照料;运动感觉功能极差,如通过训练,只在下肢、手及颔的运动方面有所反应。
(二)二级智力残疾(重度):IQ值在20~35或25~40之间。适应行为差;生活能力即使经过训练也很难达到自理,仍需要他人照料;运动、语言发育差,与人交往能力也差。
(三)三级智力残疾(中度):IQ值在35~50或40~55之间。适应行为不完全;实用技能不完全,如生活能力达到部分自理,能做简单的家务劳动;具有初步的卫生和安全常识,但阅读和计算能力很差;对周围环境辨别能力差,能以简单方式与人交往。
(四)四级智力残疾(轻度):IQ值在50~70或55~75之间。适应行为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具有相当的实用技能,如能自理生活,能承担一般的家务劳动或工作,但缺乏技巧和创造性;一般在指导下能适应社会;经过特别教育,可以获得一定的阅读和计算能力;对周围环境有较好的辨别能力,能比较恰当的与人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