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小腿截肢或缺肢;单肢在前臂、大腿及其上部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重度障碍,两肢功能中度障碍。
3、双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
(四)四级肢体残疾:
1、单小腿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3、脊椎(包括颈椎)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椎侧凸大于45度。
4、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5厘米。
5、单侧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
注:以下情况不属于肢体残疾范围:
(一)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失去另三指者。
(二)保留足跟而失去足的前半部者。
(三)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小于5厘米者。
(四)小于70度的驼背或小于45度的脊椎侧凸。
附件: 肢体残疾者的整体功能评价
从一个残疾者的整体看,在未加康复措施的情况下,以实现日常生活行动(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简称ADL)的不同能力来评价。
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大小便、写字。能实现一项算一分;实现有困难的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分四个等级,列表如下:
级别 程度 计分
一级肢体残疾 完全不能实现日常生活行动 0~2
二级肢体残疾 基本上不能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3~4
三级肢体残疾 能够部分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5~6
四级肢体残疾 基本上能够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7~8
精神病残疾标准
一、 精神病残疾的定义
精神病残疾,是指精神病人病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从而影响其社交能力和在家庭、社会应尽职能上出现不同程度的紊乱和障碍。
精神病残疾包括:(一)脑器质性、躯体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二)中毒性精神障碍,包括药物、酒精依赖;(三)精神分裂症;(四)情感性、偏执性、反应性、分裂情感性、周期性精神病等造成的残疾。
二、精神病残疾的分级
为便于与国际资料相比较,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提供的《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所列十个问题的评分,来划分精神病残疾的等级。
(一)一级精神病残疾(极重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十个问题中,有三个或三个以上问题评为“2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