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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铁路运输等企业所得税收入共享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关于4家国有商业银行和3家政策性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汇总缴纳和成员企业(具体范围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实行汇总纳税的成员企业名单执行)就地预缴的所得税,以及其承办的政策性个人住房信贷业务实现利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全部作为中央收入,分别以044401项“中国工商银行所得税”、044402项“中国农业银行所得税”、044403项“中国银行所得税”、044404项“中国建设银行所得税”、044405项“国家开发银行所得税”、044406项“中国进出口银行所得税”、044407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所得税”科目缴库。对7家银行在上述范围之外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参股)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中央与地方共享,并按企业所有制性质,分别以0480款“其他国有企业所得税”、048390项“其他股份制企业所得税”等科目缴库。
  四、关于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
  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是指从事海上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以及为海上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提供配套、劳务承包服务的中外企业,这些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均属中央收入,按企业所有制性质,分别以0435款“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所得税”、048302项“股份制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所得税”、048501项“港澳台和外商投资海上石油天然气企业所得税”科目缴库。从事海洋石油天然气加工利用的企业、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兴办的劳动服务类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中央与地方共享,并按企业所有制性质,分别以0480款“其他国有企业所得税”、048390项“其他股份制企业所得税”等科目缴库。
  五、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全资分公司、子公司实行合并纳税。根据国发〔2002〕18号文件规定,其汇总缴纳的成员企业(具体范围按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实行汇总纳税的成员企业名单执行)就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继续作为中央收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参股)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中央与地方共享,并按企业所有制性质,以048390项“其他股份制企业所得税”等科目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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