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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代理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借:××科目——缴款人户
  贷:财政预算外存款——中央财政汇缴专户
  (2)现金缴款。
  执收单位开户行收到执收单位或缴款人提交的第一至第三联《缴款书》,认真审查《缴款书》中收款人是否为执收单位的具体名称,账号是否为中央财政汇缴专户的账号等。审核无误后,在《缴款书》第一联加盖印章退执收单位或缴款人,《缴款书》第二联作附件,《缴款书》第三联作贷方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贷:财政预算外存款——中央财政汇缴专户
  (3)如用卡、折缴款的,按卡、折类业务有关规定办理,会计核算参照三、(二)1《缴款人与执收单位在同一行处开户的处理》。
  2.同城范围内缴款人与执收单位不在同一行处开户的处理。
  (1)转账缴款。
  ①执收单位开户行的处理。执收单位开户行收到缴款人提交的第一至第三联《缴款书》,应认真审查《缴款书》中收款人是否为执收单位的具体名称,账号是否为中央财政汇缴专户的账号等。审查无误后,《缴款书》第一联加盖印章后退缴款人,将《缴款书》第二联通过同城交换等方式提出交换。俟退票时间过后,《缴款书》第三联作贷方凭证,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往来科目
  或借:准备金存款
  贷:财政预算外存款——中央财政汇缴专户
  ②缴款人开户行的处理。缴款人开户行收到《缴款书》第二联,审核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科目——缴款人户
  贷:××往来科目
  或贷:准备金存款
  (2)现金缴款,会计核算按照三、(二)1、(2)《缴款人与执收单位在同一行处开户的处理》。
  (3)如用卡、折缴款的,按卡、折类业务有关规定办理,会计核算参照三、(二)2《同城范围内缴款人与执收单位不在同一行处开户的处理》。
  (4)支付信息采用电子化方式传递的行处,《缴款书》第二联被截留,执收单位开户行应将《缴款书》第二联信息及时传递至缴款人开户行。
  3.缴款人与执收单位在异地不同行处开户的处理。
  (1)转账缴款。
  ①缴款行的处理。缴款人填制汇款凭证,须在“汇款用途”栏填写“财政收缴”字样及收费项目,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后提交其开户行。缴款行审核无误后,根据缴款人所填汇款凭证,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科目——缴款人户
  贷:××往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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