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存放金融性公司款项——存放金交所代理交易保证金
第五条 客户买入黄金的核算
客户买入黄金时,填写《中国农业银行买入(卖出)黄金委托单》(以下简称“交易委托单”)一式两联(经办行、客户各一联)。经办行将足额资金冻结后,采用总行认可的方式向总行申报交易委托,“交易委托单”加盖有关印章后,一联交客户,一联作为会计档案留存,按月装订保管。
(一)总行的核算
总行根据交易委托进行代理交易,交易成功后,即时通知经办行。同时打印“成交单”一式两联,一联作记账凭证附件,办理会计核算;一联先传真经办行,原件随后邮寄经办行转交客户。总行与金交所清算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代理黄金交易款项
贷:存放金融性公司款项——存放金交所代理交易保证金
(二)经办行的核算
经办行收到总行传真的“成交单”,根据其成交金额,将款项通过实时汇兑系统汇往总行,并登记“代理黄金交易登记簿”。会计分录为:
借:黄金交易保证金存款——客户
贷:全国联行汇出汇款——实时汇兑
同时编制表外科目收入凭证,进行表外科目核算,会计分录为:
收:托管客户黄金——客户——××规格黄金
根据成交单的成交金额,按照有关规定向客户收取结算代理佣金,会计分录为:
借:黄金交易保证金存款——客户
贷:中间业务收入——其他中间业务收入
(三)总行与经办行的清算
总行收到客户款项的会计分录为:
借:全国电子汇兑往来——往账
贷:其他应收款——代理黄金交易款项
第六条 客户卖出黄金的核算
客户卖出黄金时,应向经办行提交由金交所指定仓库出具的“黄金入库单”,填写“交易委托单”一式两联(经办行、客户各一联),经办行审核黄金入库单合格,确认客户有足额黄金后,采用总行认可的方式向总行申报交易委托。“交易委托单”加盖有关印章后一联交客户,一联作为会计档案留存,按月装订保管。
(一)总行的核算
总行根据交易委托进行代理交易,交易成功后打印“成交单”一式两联,一联作记账凭证附件,办理会计核算;另一联先传真经办行,原件随后邮寄经办行转交客户,会计分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