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存放金融性公司款项——存放金交所代理交易保证金
贷:全国联行汇出汇款——实时汇兑
(二)经办行的核算
经办行收到“成交单”传真件后,应及时通知客户,并登记“代理黄金交易登记簿”。会计分录为:
借:全国电子汇兑往来——往账
贷:黄金交易保证金存款——客户
同时编制表外科目付出凭证,进行表外科目核算,会计分录为:
付:托管客户黄金——客户——××规格黄金
根据交割单的成交金额,按有关规定向客户收取结算代理佣金,会计分录为:
借:黄金交易保证金存款——客户
贷:中间业务收入——其他中间业务收入
第七条 撤单的处理
客户在代理黄金交易未成交前撤销原委托书,需填写《中国农业银行买卖黄金报价撤销单》(以下简称“撤销单”)一式两联(经办行、总行各一联)。经办行收到客户提交的“撤销单”,审核无误后,将“撤销单”传送总行。
总行收到“撤销单”,确认该笔交易未成交时,即可作撤单处理。撤单成功后,系统打印“撤销单”一式两联,一联由总行留存,一联传送经办行。经办行将“撤销单”作为会计档案留存,按月装订保管。
第八条 客户存入黄金的核算
客户存入黄金是指客户将标准金存入金交所指定仓库的行为,以备进入场内交易。客户存入黄金时,应向经办行提交由金交所指定仓库出具的“黄金入库单”,经办行收到“黄金入库单”,应将有关信息传送总行;编制表外科目收入凭证,进行表外科目核算;登记“代理黄金交易登记簿”。会计分录为:
收:托管客户黄金——客户——××规格黄金
总行收到经办行的信息后,做好核对工作。
第九条 客户提取黄金的核算
客户提取黄金时,应向经办行提交“代理黄金提货单”,经办行审核无误后,将有关信息传送总行,由总行将客户的申请上报金交所,由金交所出具“提货单”,总行将“代理黄金提货单”及“提货单”传送经办行,经办行将有关单据交客户。
经办行编制表外科目付出凭证,进行表外科目核算;登记“代理黄金交易登记簿”。会计分录为:
付:托管客户黄金——客户——××规格黄金
总行收到经办行的信息后,并做好核对工作。
第十条 仓储费、运保费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