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金开户网点的核算手续
分中心接到总中心传送的有关数据后,系统自动对资金开户网点无效认购资金进行解冻,对有效认购资金进行扣款。会计分录为:
借:个人金穗借记卡——持卡人
或借:单位金穗借记卡——持卡人
贷:证券买卖往来——来账
第五条 基金发行期结束的核算
一、基金宣布成立的核算
(一)总行的核算手续
总行收到在按比例认购情况下出现的认购未成交资金,与登记中心传送的有关数据核对无误后,根据登记中心传送的数据将未成交资金划付认购人,并将有关数据传送分中心。
将认购未成交资金划付认购人的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基金存放款项——××基金管理公司结算户
或借:××往来
贷:证券买卖往来——往账
(二)资金开户网点的核算手续
分中心接到总中心传送的认购未成交资金清退的有关数据,系统自动对资金开户网点的账务进行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证券买卖往来——来账
贷:单位金穗借记卡——持卡人
或贷:个人金穗借记卡——持卡人
二、基金募集失败的核算
(一)总行的核算手续
基金管理公司公告基金募集失败后,将清退的认购资金本息划付我行,我行与登记中心传送的清退数据核对无误后,总中心据此进行会计处理,并将数据传送分中心。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基金存放款项——××基金管理公司结算户
或借:××往来
贷:证券买卖往来——往账
(二)资金开户网点的核算手续
分中心接到总中心传送的有关数据后,系统自动对资金开户网点的账务进行处理,将清退资金本息合计记入投资人资金账户。会计分录为:
借:证券买卖往来——来账
贷:单位金穗借记卡——持卡人
或贷:个人金穗借记卡——持卡人
第六条 基金申购的核算
一、申购日经办网点的处理
投资人填写“代理基金申/认购申请表”,连同借记卡提交经办员审核,无误后刷卡,投资人输入密码,经办员录入基金代码、申购份额或金额,系统自动冻结投资人申购所需资金,并将数据传送总中心。总中心返回受理信息后,打印“代理基金申/认购申请表”,交投资人签字后,经办员签章,一联连同借记卡交给投资人,一联作为会计档案,专夹保管,定期装订。日终,总中心将经办网点传送的申购数据传送登记中心。
二、申购成交确认日的处理
(一)总行的核算手续
登记中心根据总中心传送的有关数据对申购资金的有效性进行判断,并将有效申购交易数据和无效申购交易数据传送总中心,总行据此进行账务处理,并将有关数据传送分中心。根据我行与基金管理公司协议,如与基金管理公司的资金清算日同总行与分行的资金清算日,则会计分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