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关于修订印发《中国农业银行
人民币汇兑系统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2002年8月13日 农银发[2002]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
《
中国农业银行人民币汇兑系统管理考核办法》自2001年1月1日开始执行以来,在健全两个全国汇兑系统(电子汇兑和实时汇兑)监督管理机制、强化汇兑系统运行管理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尤其今年推广《中国农业银行汇兑业务管理监控系统》以后,汇兑系统的管理考核更趋于科学化、合理化和透明化。为适应我行运行管理不断发展的需要,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对原考核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将重新修订的《
中国农业银行人民币汇兑系统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的《
中国农业银行人民币汇兑系统管理考核办法》是在总结各级行在汇兑系统管理考核方面的经验、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考核办法修改的目的是:使各分行在两个系统运行周期内善始善终地关注汇兑业务的质量管理,用科学的管理手段提高运行质量和汇兑业务成功率,为社会提供优质的结算服务。因此,要求各分行会计、科技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保证全国汇兑业务工作质量再上新台阶。
二、与原办法相比,新制定的《
中国农业银行人民币汇兑系统管理考核办法》变化很大,其中,对电子汇兑系统的考核分为运行环境、数据传输、业务操作及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对实时汇兑系统运行考核做了科学的细化,使考核内容更加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各分行应严格按照新办法执行。
三、新制定的《
中国农业银行人民币汇兑系统管理考核办法》自2002年10月1日起执行,各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总行会计部、科技部、软件开发中心反馈。原(农银发〔2000〕149号)《
中国农业银行人民币汇兑系统管理考核办法》同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