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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会计基本业务操作规程》、《中国农业银行现金业务操作规程》、《中国农业银行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

  第二十二条 次日及在本年内发现差错的处理。对次日及在本年内发现的差错应区别不同类型,填制相关记账凭证,经坐班主任或主管审批,登记《坐班主任工作日志》后,作错账冲正处理。错账冲正时,柜员必须按“先贷方红字或借方蓝字,后借方红字或贷方蓝字”的顺序进行多笔冲正处理。
  (一)借记差错。填制借方红、蓝字记账凭证,选择“冲正”交易补记正确账务,打印蓝字填制的记账凭证,加盖有关业务印章、经办员、复核员名章,在摘要栏用红字注明“补记×年×月×日××××(原错账记账凭证号)错账”字样,并在原错误记账凭证摘要栏用红字注明”已于×年×月×日××××(补正记账凭证号)补正”字样;再选择“冲正”交易冲销原错误账务,打印红字填制的记账凭证,加盖有关业务印章、经办员、复核员名章,在摘要栏用红字注明“冲销×年×月×日××××(原错账记账凭证号)错账”字样。
  (二)贷记差错。填制贷方红、蓝字记账凭证,选择“冲正”交易冲销原错误账务,打印红字填制的记账凭证,加盖有关业务印章、经办员、复核员名章,在摘要栏用红字注明“冲销×年×月×日××××(原错账记账凭证号)错账”字样;再选择“冲正”交易补记正确账务,打印蓝字填制的记账凭证,加盖有关业务印章、经办员、复核员名章,在摘要栏用红字注明“补记×年×月×日××××(原错账记账凭证号)错账”字样,并在原错误记账凭证摘要栏用红字注明“已于×年×月×日××××(补正记账凭证号)补正”字样。
  第二十三条 本年度发现上年度错账的处理。本年度发现上年度错账,应填制蓝字反方向记账凭证办理冲正交易;损益类错账视同当年错账处理,如因冲正而发生反方向余额时,账户余额红字反映,科目余额轧差反映,不得更改决算报表,操作方法比照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四条 柜员挂账的处理。对当日无法核销的过渡账项应填制记账凭证,注明挂账原因,经坐班主任或主管审批,登记《坐班主任工作日志》后,选择“挂账”交易,将未核销过渡账项转入“其他应付款”挂账专用账户,打印记账凭证,加盖有关业务印章、经办员、复核员名章。所挂账项必须于次日(节假日顺延)处理完毕。处理时,应填制借、贷方蓝字记账凭证,选择相关交易,借记“其他应付款”挂账专用账户,贷记正确账户,打印记账凭证,加盖有关业务印章、经办员、复核员名章,并在《坐班主任工作日志》原挂账记录处登记。
  第二十五条 系统挂账的处理。发现系统挂账科目99999有余额,应立即查明原因,填制红、蓝字记账凭证,经坐班主任或主管审批,登记《坐班主任工作日志》后,选择“冲正”交易,冲销99999分户余额,补记正确账户,打印记账凭证,加盖有关业务印章、经办员、复核员名章。

第四章 表外业务处理

第一节 有价单证

  第二十六条 有价单证视同库存现金保管,按种类、面额分别开设分户,建立《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登记簿》。
  第二十七条 调入。
  (一)收到调入的有价单证时,应认真审查有价单证调拨单据填写的各项内容是否真实、合规,号码、数量与有价单证实物是否相符。审核无误后,填制记账凭证,登记《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登记簿》,有价单证入库保管。
  (二)选择“表外收付”交易,打印记账凭证。
  (三)记账凭证与有价单证调拨单据核对无误后,记账凭证加盖有关业务印章、经办员、复核员名单,有价单证调拨单据作记账凭证附件。
  第二十八条 调出。
  (一)认真审查调出手续是否符合规定;调出的有价单证实物与调拨单据调出数是否相符;是否经坐班主任或主管审批。审核无误后,登记《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登记簿》。
  (二)选择“表外收付”交易,打印记账凭证。
  (三)记账凭证与有价单证调拨单据核对无误后,记账凭证加盖有关业务印章、经办员、复核员名章,有价单证调拨单据作记账凭证附件。有价单证交有关人员调出。
  第二十九条 领用。
  (一)柜员领用有价单证,填制一式两联记账凭证,注明柜员领用,经坐班主任或主管审批后,交管库员办理领用手续。
  (二)管库员审查无误后,按规定配发有价单证,登记《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登记簿》,交领用柜员清点签收;领用柜员登记《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登记簿》,记账凭证随各自登记簿专夹保管。
  第三十条 交回。
  (一)柜员领用的有价单证因故未用交回内库时,应填制一式两联记账凭证,注明柜员未用交回,登记《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登记簿》,连同未用的有价单证交管库员。
  (二)管库员清点无误后签收,登记《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登记簿》,有价单证入库保管。记账凭证随各自登记簿专夹保管。
  第三十一条 使用。
  柜员发售或签发有价单证,应坚持“先收款、后办理”的原则,并逐笔登记《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登记簿》,日终根据发售或签发的有价单证汇总金额填制记账凭证,选择“表外收付”交易,打印记账凭证,加盖有关业务印章、经办员、复核员名章。
  第三十二条 兑付。
  (一)柜员收到客户要求兑付的有价单证,应审查有价单证是否真实、是否已到期、是否为本行兑付,无误后,填制记账凭证,选择“表外收付”交易,打印记账凭证,加盖有关业务印章、经办员、复核员名章。
  (二)营业终了前,汇总编制有价单证兑付清单,连同兑付的有价单证交管库员签收。管库员根据兑付清单,清点已兑付有价单证无误后,登记《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登记簿》,已兑付有价单证入库保管,兑付清单随登记簿专夹保管。
  第三十三条 销毁。
  (一)根据有价单证销毁清单(一式三份),认真审查销毁的有价单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经有权人批准,抄列的有价单证销毁清单与实物是否相符。
  (二)审查无误后,登记《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登记簿》,填制记账凭证,选择“表外收付”交易,打印记账凭证,加盖有关业务印章、经办员、复核员名章。
  (三)一份有价单证销毁清单作记账凭证附件;一份作会计档案永久保管;一份连同需销毁的有价单证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节 重要空白凭证

  第三十四条 重要空白凭证按凭证种类开设表外科目分户。
  第三十五条 调入。
  (一)收到调入的重要空白凭证时,应认真审查重要空白凭证调拨单据的调入数与调入的重要空白凭证实物是否相符。
  (二)审核无误后,填制记账凭证,选择“重要空白凭证入库”交易,打印记账凭证。
  (三)记账凭证与重要空白凭证调拨单据核对无误后,重要空白凭证入库保管,记账凭证加盖有关业务印章、经办员、复核员名章,重要空白凭证调拨单据作记账凭证附件。
  第三十六条 调出。
  (一)调出重要空白凭证时,应认真审查调出手续是否符合规定,调出的重要空白凭证实物与调拨单调出数是否相符,是否经有权人审批签字。
  (二)审查无误后,填制记账凭证,选择“重要空白凭证出库”交易,打印记账凭证。
  (三)记账凭证与重要空白凭证调拨单据核对无误后,记账凭证加盖有关业务印章、经办员、复核员名章,重要空白凭证调拨单据作记账凭证附件,重要空白凭证交有关人员调出。
  第三十七条 内部处理。因种类取消、格式改变等原因不再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一律交回入库,由管库员统一做重要空白凭证的作废、销毁处理。
  (一)审核作废、销毁的重要空白凭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抄列的一式三份重要空白凭证作废、销毁清单是否与实物核对相符;是否经有权人批准签字。
  (二)审核无误后,填制记账凭证,选择“重要空白凭证内部处理”交易,打印记账凭证,加盖有关业务印章、经办员、复核员名章。
  (三)记账凭证与重要空白凭证作废、销毁清单核对无误后,经销毁人员核对签字,一份作记账凭证附件;一份作会计档案永久保管;一份连同作废、销毁的重要空白凭证交销毁人员处理。
  第三十八条 领用。
  (一)柜员领用重要空白凭证时,应填制记账凭证,注明“柜员领用”字样,经坐班主任或主管审批后,交管库员办理领用手续。
  (二)管库员审查无误后,选择“柜员领入重要空白凭证”交易,打印记账凭证,加盖有关业务印章、经办员、复核员名章,配发重要空白凭证;领用柜员清点,并核对“柜员凭证箱”无误,在记账凭证上签收。
  第三十九条 交回。
  (一)柜员领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因故未用的,应填制记账凭证,注明“柜员未用交回”字样,管库员作入库处理。
  (二)管库员清点重要空白凭证无误后,选择“柜员重要空白凭证入库”交易,打印记账凭证,加盖有关业务印章、经办员、复核员名章,未用重要空白凭证入库;柜员核对“柜员凭证箱”无误,在记账凭证上签章。
  第四十条 出售凭证。
  (一)存款人申领重要空白凭证时,柜员核实经办人身份,核对预留印鉴无误后,选择相关交易,收取出售凭证费用。
  (二)柜员选择“出售凭证”交易,录入领用单位账号、凭证种类和凭证号码,打印记账凭证,加盖有关业务印章、经办员、复核员名章。
  (三)配发的重要空白凭证加盖领用单位的账号、开户银行名称后,交存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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